环保部:空气质量恶化将问责市委书记
9月1日,环保部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专题发布会,环保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表示,秋冬季,环保部要以更大力度抓环保执法,进一步量化问责。对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地区,将问责市委书记。 8月19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在河北省沧州市督查。 新华社记者 才扬 摄 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重污染天数要下降15%以上 9月的第一天,老天爷就给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来了一个“下马威”。一大早,北京市的PM2.5(细颗粒物)浓度达到137微克/立方米,部分区域甚至达到重度污染,超过200微克/立方米。持续反复的重污染天气,大幅抵消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也降低了公众的获得感。 针对京津冀及大气污染传输通道“2+26”城市秋冬季节空气质量改善缓慢、重污染天气高发的问题,最近,环保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委、京津冀晋鲁豫6省市人民政府,推出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体系。攻坚方案聚焦重污染天气,明确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的基础上,今年10月到明年3月,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并将目标分解到各个城市。 “攻坚方案综合考量相关城市空气质量现状、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基础等因素,合理设定了有所区别的采暖季改善目标。”刘炳江说,例如,北京、天津、石家庄和太原等城市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压力较大,今冬明春改善目标最严格,要求同比下降比例为25%;对于传输通道其他城市,设定了22%、18%、15%和10%不同档次的PM2.5改善目标。 以目标为导向,攻坚方案提出包括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方面共11大项、32小项标本兼治的措施。“攻坚方案给28个城市量身定制方案,按照清单制、台账式的方式,把具体任务一一落实到各个市区县。这不仅是改善空气质量的攻坚战,也是企业转型升级、供给侧改革的攻坚战。”刘炳江说。 今年,重污染天气是否还会频繁发生? 刘炳江解释说,重污染天气与污染排放、气象条件有紧密关系。今年确立的减排任务量是去年的2到3倍,比如去年完成80万户煤改电、煤改气,今年任务是300万户;去年关停不到1万户燃煤小锅炉,今年是4.4万户。 “然而,近年来气象条件持续不利。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12年,北京一共发生5次持续一周左右的静稳天气,可2013年一年就发生了7次,2014年6次,2015年5次,2016年6次,今年上半年已经发生了4次。”刘炳江说,9月5日环保、气象部门会进行会商。减排量在那儿,如果今年天气稍微有利点儿,相信空气质量会比去年好。 近日,河北省沙河市一家玻璃生产企业的工作人员指挥吊车,在脱硫塔上安装电除尘设备。 新华社记者 牟宇 摄 散煤和“散乱污”,将是秋冬季大气攻坚的重点领域 目前,京津冀涉气“散乱污”企业和燃煤锅炉整治不彻底,非法超标排污屡禁不绝,散煤、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不到位等问题仍然突出,环保部每天都在通报有关问题。 近一段时间,环保部的工作重点放在“散乱污”整治上。有人质疑现阶段我国环保力度过大,认为“散乱污”整治不该“一刀切”。针对相关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竺效认为,环境执法务必“一刀切”,但不可“一刀乱切”,必须区分两种“一刀切”。 “只有确保严格执法的‘一刀切’,才有必要谈依法行使环境行政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此处‘刀’即法律,执法者不能随意决定该罚不罚,即执法不‘一刀切’。”竺效说,一些地方为了应付环保督查,不分企业是否违法、不分其违法程度和情节、不依法定程序,一律关停,其实这是“无刀乱切”“乱刀胡切”,既涉嫌违法,又属懒政,不是严格环境执法的“一刀切”。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表示,环保部对违法企业零容忍,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分类管理、合理引导;对环保守法企业,公正对待,依法保护合法经营权。反对部分地方在平时疏于监管,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污染环境;反对部分地方平时不作为,环保督察、检查、巡查时滥作为,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片面处理发展与环保的关系。 田为勇表示,“两散”,即散煤和“散乱污”,将是秋冬季大气攻坚的重点领域,同时兼顾机动车、扬尘、矿山开发治理等。 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真正确立下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攻坚方案创新性地进行量化追责,利剑高悬,不干事就会摊上事。”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说。 攻坚方案在量化考核方面有所创新,将问责事项分为“任务型”和“结果型”。 “任务型”问责中第一种是未按要求完成交办问题整改的,发现2个、4个、6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第二种是通过强化督查或巡查再发现有新问题的,发现5个、10个、15个问题的将分别问责副县(区)长、县(区)长、县(区)委书记。地市级层面,行政区域内被问责的县(区)达到2个、3个、4个的,将分别问责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 “结果型”问责是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排名后三位且改善目标比例低于60%的问责副市长,低于30%的问责市长,污染物浓度不降反升、空气质量恶化的将问责市委书记。把大气污染治理任务与市县党委和政府责任捆绑在一起,有效调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整改哪些问题、整改到什么程度,攻坚方案都予以明确,做不到位都会被问责。”刘长根说,责任不抓实、不抓细,方案就会停留在方案上。环保部将拧紧螺丝,严肃问责,压实责任,让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真正确立下来。 |
关键词:环保,空气质量,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