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为有力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河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日前,河北省纪委通报10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吴桥县桑园镇党委副书记于大玮、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张洪岗搞形式主义、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问题。2016年,于大玮、张洪岗在负责该镇危房改造工作期间,对危房改造户申报资料的审核流于形式,把关不严,致使多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列入危房改造户名单。2017年6月,于大玮、张洪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行唐县扶贫和农业开发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志永及会计刘丽娜,翟营乡副乡长安静宇对骗取扶贫资金失察问题。2014年至2016年,翟营乡宋营村郭某等人以贫困户名义骗取瓜果种植大棚扶贫项目资金35万元,郭志永、刘丽娜、安静宇工作失察。2017年,郭志永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刘丽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静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窝沟乡林业站站长于永翔家属违规领取低保问题。2003年1月至2016年10月,于永翔的妻子和儿子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领取低保金,于永翔不予制止。2017年7月,于永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宁晋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李文宅贪占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0月,李文宅负责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期间,将培训结余费用3895.2元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5月,李文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隆化县尹家营乡上京堂村党支部书记辛国存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2015年2月,辛国存在申报某合作社枸杞种植扶贫项目过程中,将不知情的7户贫困户一并上报,冒领扶贫资金3.5万元。辛国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辛国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昌黎县两山乡河东张各庄村村委会委员、妇女主任谭红霞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谭红霞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伪造资料,以其儿子的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1.58万元。2017年6月,谭红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涞水县九龙镇高铺村报账员马超违规收取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金问题。2016年12月,马超在收取高铺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农合参合资金过程中,违规多收取1632元。2017年7月,马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景县王谦寺镇前油房村党支部书记车振荣、党支部委员兼现金保管丁立站违规收费问题。2015年,车振荣和丁立站在优质小麦推广扶贫项目发放化肥过程中,向每名村民收取30元服务费,共计1.4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车振荣和丁立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6月,车振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丁立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平县南阳堡镇王庄村党支部书记王胜岭优亲厚友、违规发放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王胜岭在实施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过程中,违规向亲友发放麦种45袋。2017年3月,王胜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乐亭县姜各庄镇母强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树存截留挪用低保资金问题。2016年2月,张树存扣留本村一名低保户低保金2400元,发放给其他村民。张树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5月,张树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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