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清理核销不符合城乡低保条件者八千人
在两个专项工作中,针对群众反映问题集中的低保办理问题,大城县主动回应,扎实开展城乡低保大清理专项行动,目前已对不符合条件的4929户、8005人清理核销,分别为农村低保4685户、7569人,城镇低保244户、436人。 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包片、包村干部与县直部门驻村干部组成3人调查小组全面入户核查,逐个填写低保清理入户调查表。各村成立低保清理工作小组,按照村委会资格审查、民主票决评议等程序,对现有低保对象分门别类进行重新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清退。 强化政策宣传。印发城乡低保清理宣传材料4万余份,在集贸市场、街头巷尾随机散发、张贴;各乡镇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悬挂横幅、刷写标语等方式,对城乡低保政策进行宣传、解读;畅通低保信访渠道,随时受理群众关于低保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投诉。 监督检查全覆盖。为确保低保清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县纪委及时跟进,抽调乡镇纪委干部组成5个督导检查组,分赴13个乡镇(区、处)390多个村(居),全程监督本次专项清理行动。通过“实地看、街头听、随机问、明着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低保家庭基本情况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了解,重点关注已故人员、公职人员和村干部家属享受低保的情况,做到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健全长效机制。针对低保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漏洞,该县及时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将低保家庭根据就业能力和收入状况分为三类,对一类家庭每年复核一次,二类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三类家庭每季度复核一次。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严查增量,对新增低保户严格实行入户、评议、公示、审批四个程序,做到“应保才保”;检查存量,对现有低保户由民政部门按照三类标准进行严格复查复审,做到“应退尽退”。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监督内容,今后,凡是新增低保户和核销低保户,都要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坚决问责,严格追责,绝不手软。(廊坊市纪委) |
关键词:两个专项工作,微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