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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人民政府任免一批工作人员

来源: 邢台日报 作者: 2017-08-10 1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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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台市人民政府2017年8月9日决定:

  任命张彪同志为河北邢台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正处级);

  任命孙聚民同志为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正处级),免去其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任命郝舒微同志为邢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利梅同志为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乔福山同志为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副局长(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秀云同志为邢台市食品药品稽查局局长(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任命黄昭波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

  任命宋根廷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免去其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袁志才同志为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胡海鹰同志为邢台市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免去其邢台市城镇化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张永兴同志为邢台市政府督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任命刘冬香同志为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调研员,免去其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付国锋、杨志国同志为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刘贞哲同志为邢台市供销合作社调研员;

  任命李芳同志为邢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调研员;

  任命石富荣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调研员,免去其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张洪水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翟永立同志为邢台市司法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城镇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群朝同志为邢台市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城镇化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庆辉同志为邢台市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邢台市城镇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徐兰锋同志为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正处级);

  任命焦春富同志为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刘炳深同志为邢台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邢台市城镇化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孙建国同志为邢台经济开发区副调研员;

  免去常增国同志的邢台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马幸勇同志的邢台市政府研究室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常增锡同志的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赵冬峥同志的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宪明同志的邢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免去李国英同志的邢台市司法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马振岭同志的邢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聚山同志的邢台市统计局副局长(兼)职务;

  免去马海印同志的邢台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正处级)职务;

  免去孙胜利同志的邢台市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任职务,退休;

  免去王增生同志的邢台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退休。

关键词:人事任免,邢台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