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5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案例
长城网8月1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承德市通报5起“一问责八清理”典型案例,分别为: 1.隆化县林业局党组副书记、森林公安局局长张卫东履职不到位问题。2017年4月29日,隆化县白虎沟乡高立营村拱官营东沟发生火灾,35公顷森林被烧毁。张卫东身为森林公安局局长,在护林防火工作中检查不到位,防火措施不得力,对火灾发生负有责任。张卫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双桥区农业局李鸿义违规兼职取酬问题。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李鸿义长期为承德天资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标书及资料整理等帮助,并代表公司签订项目协议,累计从该公司获取报酬5万元。李鸿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3.滦平县小营乡瓦房村村主任马树成对低保申请把关不严问题。2012年至2013年,滦平县小营乡瓦房村在受理3名农户的低保申请过程中,马树成在没有入户进行调查核实的情况下,仅根据平时了解情况,直接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对上述申请低保人员进行评议,并作为符合政策人员上报获批,造成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孙某某等3户家庭违规享受低保。马树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丰宁满族自治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赵玉林违规招标问题。2012年5月,赵玉林负责丰宁满族自治县大滩民政事业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存在擅自将结算方式由清单报价改为可调价款、项目设计应招标未招标及超计划投资等问题。赵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林业站原站长魏洪文不作为问题。2003年至2015年,魏洪文任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朝阳地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对该镇下地村村民纪某某申请退耕还林补贴款审查把关不严格,造成纪某某违规领取退耕还林补贴款7.71万元。魏洪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关键词:省纪委,组织审查,违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