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政府机构及公务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新闻发布会现场。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网8月1日讯(记者 吴新光)今天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媒体“对政府部门、公务员失信行为如何进行惩戒”的提问,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张国洪回答,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必须要通过奖惩措施来推进,在这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加大曝光力度、加大查处力度、取消评先评优等措施。 加大曝光力度。依托“信用中国”、“信用河北”等信用网站、政府部门网站及新闻媒体,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条件成熟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地政府诚信状况和诚信水平。加大查处力度。对公务员懒政怠政、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行为,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加大整改力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和部门,上级政府和部门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依法依规取消失信政府机构及公务员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对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强化重点整治。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整治。 |
关键词:失信,政府机构公务员,评先评优 |
责任编辑:张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