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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严格规范中职招生秩序 不符合条件不予录取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丽钧 2017-07-17 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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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7月16日讯(记者 李丽钧)河北省招生委员近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中指出,要严格在限定条件、规定范围内招生。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录取条件组织生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对象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据悉,报考“3+4”本科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的生源必须是本省初中优秀应届毕业生,不招收外省籍学生。要严格对3+4本科和农村小学全科教师报考生源成绩的审查、复核,优惠加分项必须符合政策规定,杜绝资格造假,对考生分数的真实性由审查、复核人分别签字,以便责任倒查。

  报考五年制和3+2高职的考生必须是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不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源;教育类专业新生须从当年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中录取,不实行自主招生;禁止招收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严禁学校为违规招收的学生作建档承诺;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对学校未按规定招收的学生不予录取备案。凡未列入省招委下发的招生来源计划的学校或专业,一律不提供考生档案和办理录取手续;要严格限定学校招生范围,各学校要在确定的范围招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违反规定的,将不能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和取得学籍。

关键词:河北,中职,招生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