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项监察首枪瞄准大气污染治理 责成追究62人责任
河北是全国首个实行环境监察专员制度的省份,作为河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河北省委、省政府授权河北省环保厅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其负有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察。 6月6日起,河北6个跨区域监察专员办公室同时启动针对河北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个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监察活动。截至6月18日,6个监察专员办共提出监察建议263件,移交案件线索61件,责成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2人。 “这次专项监察是监察专员办成立以来第一次全省性的集中行动,是河北省实行环保垂直管理新体制后环境监察在全省打响的第一枪。”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介绍说。 专项监察第一枪为何瞄准蓝天行动? “‘1+18’个文件是河北蓝天行动的顶层设计,这些政策措施能否落地,是河北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河北监察专员办成立以后,将专项监察的第一枪瞄准蓝天行动,就是要向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叫板,向不作为慢作为县区党委政府叫板,向不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叫板,通过监察行动,聚焦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聚焦大气污染治理中存在的‘上热下冷’问题,让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效,推动大气环境质量尽快改善。”杨智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为期20天的专项监察活动确定了3项重点监察内容,包括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1+18”个文件细化落实情况,着重监察研究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进展成效等;7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专项监察中,河北要求,把县(市、区)作为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察,同时可抽查市级主要责任部门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此外,还要求各地要坚持边监察边整改的原则,把监察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的过程、推进落实的过程。必要时,各监察专员办可对不尽责、不落实的有关责任人,报请河北省环保厅批准后,采取公开约谈的方式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据了解,专项监察结束后,河北省环保厅将对监察情况进行梳理,向河北省委、省政府报告。 专项监察督政工作如何推进? “我们已对保定市满城区、定兴县等多个县(市、区)开展了专项监察活动,今天主要是对清苑区开展监察。今天上午,我们要完成3项工作:一是听取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的情况汇报,二是查阅区委区政府相关问题研究部署和7个专项行动进展情况,三是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座谈询问。”6月15日一早,河北省环保厅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一处处长程钢就带队赶赴清苑区。 8时30分,保定市清苑区政府的会议室内,区委、区政府、区纪委主要领导干部,辖区乡镇党委书记、区政府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悉数到场。 清苑区区长王涛汇报整体情况后,监察干部边查阅资料,边与重点职能部门和乡镇进行座谈问询。 “你是电力部门的,在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行动中,你们有没有电代煤的任务?”上午10时30分左右,第四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一处副处长王丹开始了询问。 “有,大概900多户要进行电代煤改造,这个工作去年已经开始了,今年是完善提升。” “你们有没有测算过,现有的电容能否满足老百姓冬季采暖需求;还有就是电代煤后运营成本,老百姓能否接受。如果不能满足采暖需求,或者运行成本太高,那老百姓就会返回去再烧煤,我们的改造就没有意义了。” “这个我还不太了解。” …… 一上午的询问和查阅中,专项监察组对清苑区提出了5条建议。 “接下来,我们还要到实地去查看,通过走访企业、工地等现场,通过发现的问题来倒推各级党委政府环保责任落实情况。”程刚介绍说。 “此次专项监察的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听取汇报,二是调阅资料,三是走访核查。”杨智明介绍说,“通过这3步,基本可以达到监察目的。” 据统计,截至6月18日,河北监察专员办共监察县(市、区)99个,占全省总数的58.9%;监察部门369个,主要是发改、工信、城建、工商、质监等与大气污染治理有关的部门;监察乡镇217个,监察点位1070个;调阅相关资料6975份,发现问题1041个。 263件监察建议指出了哪些问题? 专项监察中发现了问题如何处置? “专项监察中,我们在保定市定兴县随机抽查了4家施工工地,结果发现,4家施工工地均存在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问题,以及多数地面未硬化、喷淋设施未使用,运输车冲洗设施简陋形同虚设等问题。”6月15日,河北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曹海波向记者介绍说,“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定兴县扬尘抑尘工作监督管理严重不到位。” 据此,河北省环保厅第四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向定兴县委、县政府提出监察建议:对未按照要求履行建筑施工扬尘综合整治职责的定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责任人,由定兴县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给予责任追究。同时,定兴县要举一反三,切实落实好河北省委、省政府部署的各项大气治理措施。 提出监察建议只是监察专员办处理问题的方式之一。“对监察过程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和失职渎职等问题,我们的监察专员办可视情况发提醒函,提醒被监察对象整改;还可以发监察意见、监察建议等;相关问题线索视情况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甚至司法机关来进行追责;此外,对发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监察专员办可进行约谈。”杨智明介绍说。截至6月18日,河北各监察专员办共发提醒函或监察建议263件,移交案件线索61件,责成当地党委、政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62人。 杨智明介绍说,监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有四大类:一是个别地方党委、政府抓落实进度慢。比如个别市县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意见和方案仍未印发;有的市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后,只有会议纪要,无细化措施、无后续协调、无进一步督导等。 二是有些部门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不到位。一些地方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的监管责任划分不明确,部门间配合、沟通、协调不够,互相推诿扯皮;有的部门未按职责组织对工业企业料场堆场扬尘防治情况进行检查等。 三是一些地方网络化监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部分县(市、区)、乡镇、村(街、道)没有落实“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要求。有的无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台账,有的没有建立网格化责任制等。 四是“散乱污”企业问题突出。有的地方对“散乱污”企业底数不清,排查台账与实际严重不符;有的地方整治不到位,未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进行关停取缔等。 下一步,河北各监察专员办将发挥驻地包县的优势,对监察结果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地,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
关键词:大气污染,专项监察,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