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环境监察专员办首次开展全省性集中行动
记者见面会现场。记者 胡晓梅 摄
长城网6月19日讯(记者 胡晓梅)6月19日上午,记者从河北省环保厅就全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环境监察举行的记者见面会上获悉,从2017年6月6日到6月25日,省环境保护厅在全省集中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个文件贯彻落实专项监察活动。这次专项监察是专员办成立以来第一次全省性的集中行动。 此次专项监察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省委书记赵克志在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会上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情况;1+18个文件细化落实情况,着重监察研究部署、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进展成效情况;七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是“农村清洁供暖集中攻坚行动”、“燃煤小锅炉集中整治行动”、“‘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行动”、“劣质煤流通集中整治行动”、“不达标车辆集中整治行动”、“扬尘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露天矿山集中整治行动”的任务部署、方案制定、台账建立和行动开展情况。 此次专项监察的监察方式是:听取汇报。听取县(市、区)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汇报,全面了解有关情况;调阅资料。通过调阅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或市县(市、区)长办公会会议记录和出台的有关文件,查看党委政府研究部署和检查指导情况;走访核查。深入有关部门、乡镇和企业,查看底数是否清楚、责任是否落实和具体工作推进开展情况。 据介绍,此次专项监察突出监察重点,坚持把县(市、区)作为关键环节,把“七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可抽查市级主要责任部门,通过县(市、区)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印证市级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和推进情况;坚持边监察边整改的原则,把监察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的过程、推进落实的过程。必要时,对不尽责、不落实的有关责任人,报请省环境保护厅批准后,可采取公开约谈的方式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落实责任。 |
关键词:环境监察,首次,集中行动 |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