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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来源: 河北经济日报 作者:胡晓梅 2017-06-12 13:4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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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发布的《河北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6)上获悉,全省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800万辆,位居全国第五。近年来,河北省积极采取措施,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2016年,全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340.3万吨。其中,汽车排放的一氧化碳(CO)和颗粒物(PM)超过90%,氮氧化物(NOx)和碳氢化合物(HC)超过80%。

  新生产机动车的环保管理是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重要手段。河北省对新生产机动车开展的环保管理,主要是通过提前实施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新车注册登记环保审核环节来体现。

  省环保厅成立了机动车排污监控信息中心,全省11个地级市、2个直辖县全部组建了相应的市级机动车排污监管部门。目前已建立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老旧车加速淘汰等管理制度。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建立了“河北省机动车污染监管平台”,实现了省、市、机构的三级联网,省市两级监管,可以掌握机动车排放现状,核实机动车排放总量,分析机动车排放对全省空气质量的影响,为政府精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2013-2015年,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145.5万辆;2016年,全省共淘汰老旧车17.2万辆,超额完成环保部12万辆的年度任务。截至目前,全省所有运营中的加油站全部安装了油气回收装置。同时,河北省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施了机动车国Ⅴ排放标准,结合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政策,提高了我省汽车清洁化水平,实现了在汽车保有量高速增长的同时控制了汽车排放污染物总量的快速增长。

关键词:污染,机动车,预防

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