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河北省基本消除严重积水易涝点
省住建厅日前出台的《河北省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雨水调蓄、管渠排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基本消除严重积水的易涝点。城区发生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城区发生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应保证城镇正常运行不受影响,城镇不能出现内涝灾害。 规划提出,各地在评估既有雨水管渠排水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内涝防治、水环境提升的要求,科学确定城镇雨水管渠改造和新增的规模,重点解决城镇雨水管网排水能力不足等问题。“十三五”期间,全省规划雨水管渠新建及改造4612.5公里。 各地要充分利用地势较低的城市道路作为雨水行泄通道,排放超标雨水。重视雨水调蓄设施建设,重点解决城区内河排水能力不足、排水出路缺乏等问题。在建成区内以城镇内河清淤疏浚、维护修复沿线构筑物为主,综合解决城市内涝防治等问题。在新城区内以修复治理现状自然通道、适度新增城镇内河等措施为主,在局部内涝高风险地区建设城镇雨水调蓄设施。 在完成城镇排水防涝设施普查基础上,各地要建立城镇排水防涝设施信息数据库、暴雨内涝监测体系和排水防涝数字信息化管控平台。在易涝点布设雨量计、流量计、液位计,实时采集数据,实现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和辅助决策等功能,为内涝防治及抢险指挥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推动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设区市城市建成区20%以上面积完成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试点区域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以上。迁安市应达到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要求,并将示范经验向全省推广。唐山湾生态城、正定新区、北戴河新区、黄骅生态城、涿州生态示范基地和承德市北部新区生态城作为省级示范区,先行先试建设海绵城市。张家口市结合举办2022年冬奥会,在城市建设和改造工作中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各地要切实加大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提高城市建设维护资金、土地出让收益、城市防洪经费等用于城镇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建设和维护资金的比例。完善政府与社会资本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投融资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社会资金参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
关键词:河北省,积水易涝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