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石市教育局出台《意见》 规定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阳 解哲琳 2017-05-31 19:50:49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长城网石家庄5月31日讯(李阳 记者 解哲琳)记者31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推动新形势下人才培养模式的转变,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该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由国家设置、地方指导,学校根据实际开发与实施的课程,是义务教育阶段3至9年级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是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技能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

  《意见》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内容,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内容包括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等方面,还可以整合学生社团、传统节日教育活动、班团队活动、心理健康活动等内容,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课程内容体系。普通高中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研究性学习活动内容可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从自然、社会和学生生活中确定。社区服务可根据学校所在地区和学生实际,开展了解社区、服务社区和参加社区建设等活动。社会实践可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确定内容,包括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各类活动,外出参观、考察、实践和调查等。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要求各学校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在“众创空间”、跨学科学习、创客教育等新的教育模式中的应用,着力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意见》要求各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课程计划,开足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上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做到有师资、有教材、有课时,有成效。义务教育阶段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3至9年级每周3课时。用于安排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等领域的活动内容。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高一、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每周3课时,其中2课时在课内实施,一般连排使用,用于师生合作探究或学生自主探究活动。1课时安排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以学生自主活动为主。石家庄市教育局将充分整合石家庄市中小学生命教育实践基地、中小学研学旅行基地的教育资源,发挥社区以及大学、学术团体、专业技术部门的人才优势,服务综合实践活动。

  《意见》要求,石家庄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专门机构,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专职教研员,负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研究和指导工作。要求各学校通过加强师资培训、外出观摩学习等形式,打造出一支业务过硬的专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队伍,使他们成为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的主力军。同时,要求各学校在组织室外、校外的综合实践活动时,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的安全保障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鼓励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积极参与,共同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义务教育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