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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6月1日起 微信公号未经许可不能发布新闻

来源: 作者:张天虎 2017-05-31 10:3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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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源自网络

  长城网5月3日综合讯(记者 张天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日发布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许可、运行、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并将各类新媒体纳入管理范畴。

  现行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于2005年施行。近年来,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

  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最高罚款3万元

  针对这些新问题,新修订的规定提出,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规定同时明确,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停止相关服务活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强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转载新闻信息,应当转载中央新闻单位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等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注明新闻信息来源、原作者、原标题、编辑真实姓名等,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新闻信息内容,并保证新闻信息来源可追溯。

  规定还要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设立总编辑,总编辑对互联网新闻信息内容负总责。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接受专业培训、考核。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相关从业人员从事新闻采编活动,应当具备新闻采编人员职业资格,持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统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

  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将于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河北12个微信公众号去年被依法处理

  去年,河北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网信办”)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燕赵净网·2016”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省内网站、移动客户端、公共服务账号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进行排查。在专项整治期间,按照网民举报的线索查实,个别微信公众账号违规刊载不实信息,频繁使用色情、低俗标题和图片博取眼球,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和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影响恶劣。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网信部门要求相关网站依法对“张家口热播”、“邢州小报”、“邯郸热点”等12个违规微信公众号暂停更新30日。

  省网信办有关负责人强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微信公众号运营者要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严守“七条底线”,始终遵循“九个不准”,依法合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省网信办将加大互联网传播秩序整治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广大网民据实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网络舆论生态。

关键词:微信,公号,发新闻,许可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