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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措施畅通河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流动渠道

来源: 河北经济日报 作者:张祝钦 2017-05-27 09: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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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河北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坚持服务基层发展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六项措施畅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的流动渠道。

  一是完善档案服务。加快覆盖全省的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高校毕业生档案既可交工作所在地,也可交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二是取消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在我省基层就业的,可不受社保缴纳年限、居住时限等条件限制,凭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将户口自愿迁移到省内任意城镇(国家政策有特殊限制的除外)。三是允许有序流动。县以下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招录(聘)高校毕业生有最低服务年限的,在本单位服务满2年后,可根据单位和个人实际情况在县域间流动(国家有明确政策要求的除外)。四是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人力资源服务行动,完善毕业生就业网络服务体系,实现毕业生就业手续全流程网上办理,打造就近就地、随到随办的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五是提供便利条件。引导和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基层开展服务,及时收集发布基层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加大基层急需紧缺人才的宣传推荐力度,加大区域性、专业性人力资源市场的交流合作,定期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六是加大省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从基层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的力度。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进一步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加大从基层机关遴选和招调公务员的力度,市级以上机关补充公务员,应安排80%比例从基层遴选或招调。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省属单位应安排不少于10%、市属单位安排不少于20%岗位公开招聘或招调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

关键词:河北省,高校,毕业生,资源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