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住房限购政策再次升级
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 继3月18日出台住房限购政策之后,5月22日,保定市又出台更加严厉的住房限购政策,从5月23日起,在莲池区、竞秀区和高新区,暂停向拥有主城区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主城区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主城区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时,须提供主城区3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同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限购政策要求,对通过“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模式取得土地的房地产项目,商品住房由公证机构现场摇号销售;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买卖。其中,对通过“双限双竞”模式取得土地后开发建设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未满10年的,不得买卖。 |
关键词:限购,政策,主城区 |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