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
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今年河北省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省教育考试院对我省高考招生三个专项计划资格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国家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招收国家划定的我省燕山—太行山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学生。报考学生须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政策明确,贫困县脱贫后,所在县学生今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 据介绍,今年我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46个,具体包括石家庄市赞皇县、灵寿县、行唐县、平山县,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大名县、魏县,邢台市广宗县、威县、新河县、巨鹿县、平乡县、临城县,保定市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望都县、易县、曲阳县、顺平县,张家口市宣化区(仅限原宣化县区域)、万全区、崇礼区、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赤城县、涿鹿县赵家蓬区,承德市承德县、平泉市、隆化县、滦平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沧州市海兴县、南皮县、盐山县,衡水市武强县、饶阳县、武邑县、阜城县。 地方专项计划在我省实施区域为县(含县级市,近两年经国务院批准的县、市改区),招生学校为省属重点高校。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在户籍所在县报名;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2017年高考报名时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据介绍,从2018年开始,享受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2017年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今年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共66个,除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46个县(市、区)外,还增加了20个县(区),具体包括广平县、馆陶县、鸡泽县、肥乡区、涉县、南和县、任县、内丘县、临西县、博野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兴隆县、献县、东光县、吴桥县、孟村回族自治县、肃宁县、故城县、枣强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此外,涿鹿县由赵家蓬区扩展到全县。 |
关键词:高校,农村,贫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