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财政厅印发《河北省财政发展“十三五”规划》。规划提出,以责、权、利相统一为原则,进一步理顺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到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形成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清晰框架。
规划提出,科学划分省市县各级财政事权,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维护市场统一及保障全省重大战略实施的重要事权,明确由省级承担,减少委托事务。将社会保障、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维护等具有地域管理信息优势且对其他区域影响较大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省级与市县共同事权,由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地域信息性强、外部性较弱、主要与当地居民有关的事务,明确为市县事权,以调动和发挥市县政府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区域公共服务需要。在明晰事权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省市县各级应承担的支出责任,省级可通过转移支付将省级事权部分的支出责任委托市县承担。
规划明确,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金融联动作用,努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和交易成本,大力支持民间投资增长,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行政性收费清理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将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建立完善降低制度性交易、税负、社会保险费、财务、物流等涉企成本的配套措施。
引导社会投资“脱虚向实”。针对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渠道不畅和“脱实向虚”问题,落实国家“26条”和省“32条”支持政策。进一步细化财政助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金融机构产品创新、资产证券化、普惠金融发展、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引进和设立金融机构、推广“政银保”融资、鼓励各类资本设立新型金融组织、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投入,拓宽实体经济资金渠道。
促进产业创新发展。创新财税支持方式,引导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等要素向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聚集。支持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互联网+”行动计划,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基本形成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共同主导,传统产业与新兴产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格局。
支持淘汰化解过剩产能。按照中央提出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四项标准,大力推进“6643”工程。坚持“去”字为先,钢铁为重,通过统筹相关资金、争取上级专项支持、组建去产能资金池等措施,强化激励和倒逼机制,确保如期完成中央和省确定的化解钢铁、水泥、煤炭、平板玻璃产能任务,实现淘汰落后、退城进郊、置换替代的基本目标。积极争取中央改革试点,建立健全配套政策措施,全力支持处置“僵尸企业”,多渠道筹资把分流转岗人员安置好。
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大技改投入,通过专项补贴、资金统筹、基金引导、PPP等方式,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互联网+制造业”融合发展、新一轮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工业强基、“百千万亿”助力和“双千”工程,争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增强传统优势产业竞争力。采用后补助等方式加大对重大技改升级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加大技改升级信贷投放。
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革资金支持方式,推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重点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强化财政支持精准程度。坚持区域瞄准、对象瞄准、用途瞄准和机制瞄准,结合建档立卡工作,促进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推进市县涉农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改革,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与美丽乡村建设、山区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发展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度和效益。
支持大气污染治理。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我省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节能减排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支持重点行业领域减排、扬尘污染治理、农村能源清洁开发利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燃煤锅炉改造、电代煤、气代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