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确定
省委省政府制定出台的《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明确了我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主要目标。 2017年,全省PM2.5浓度力争比2016年下降10%左右。其中石家庄下降20%左右,承德下降3%左右,张家口下降3%左右,秦皇岛下降4%左右,唐山下降12%左右,廊坊下降6%左右,保定下降17%左右,沧州下降10%左右,衡水下降14%左右,邢台下降14%左右,邯郸下降12%左右,定州下降10%左右,辛集下降20%左右。 2017年冬季取暖期PM2.5浓度力争比2016年同期下降15%以上。其中石家庄下降25%以上,承德下降6%以上,张家口下降5%以上,秦皇岛下降8%以上,唐山下降18%以上,廊坊下降12%以上,保定下降22%以上,沧州下降14%以上,衡水下降18%以上,邢台下降18%以上,邯郸下降16%以上,定州下降15%以上,辛集下降25%以上。 到2020年,全省PM2.5浓度降低到57微克/立方米左右。其中石家庄降低到68微克/立方米左右,承德降低到35微克/立方米左右,张家口降低到29微克/立方米左右,秦皇岛降低到40微克/立方米左右,唐山降低到61微克/立方米左右,廊坊降低到55微克/立方米左右,保定降低到68微克/立方米左右,沧州降低到58微克/立方米左右,衡水降低到65微克/立方米左右,邢台降低到67微克/立方米左右,邯郸降低到64微克/立方米左右,定州降低到66微克/立方米左右,辛集降低到79微克/立方米左右。 |
关键词: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