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三服务 努力做好牵头工作
按照党政联席会会议精神和志勇书记指示要求,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全市社会稳定大局、服务全市基层群众”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了重点树立和培养先进典型工作。 该院党组班子就会开会,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全市社会稳定、服务全市基层群众,结合目前开展的“爱我家乡,实现增比进位、又好又快发展,我们怎么干”大讨论活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制定了《新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服务全市社会稳定、服务全市基层群众”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围绕“三服务”共提出23点意见,包括:充分认识企业重要地位,切实曾强保障和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主动性和责任感;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企业产权合法权益;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努力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等在内的十部分内容。该《实施意见》经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于2月23日,已呈报给市委主要领导审议,待审以后,在修改、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出台正式文件,下发至我院各内设部门遵照执行,同时报四大班子及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新乐市人民检察院 贺宇迪) |
关键词:新乐市人民检察院,三服务,牵头工作 |
责任编辑:杨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