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发展“提速”
作者:光明网记者周明艳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推进“放管服”,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是牵动“牛鼻子”的改革。党的十八大以来,已先后两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简政放权,从而让市场活力更大释放。海关总署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采取措施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年底,海关总署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3项,下放3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不再对报关员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 报关员一直是人们眼中的热门岗位,报关员的资质管理非常严格。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关于进一步减少资质资格类许可和认定的要求,海关总署于2013年12月取消了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海关对报关从业人员不再实施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不再设置门槛和准入条件;自2014年起不再组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不再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从业人员由报关单位自主选择聘用。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改变了过去报关从业市场“一证定终身”的局面。 据统计,改革前全国海关注册报关人员8万多人;到2014年底,报关人员备案数量增至11.5万余人,备案人数较改革前增长了37.96%;到2015年底,备案人数为13.2万余人,同比增长了14.26%;到2016年底,备案人数为14.6万余人,同比增长了10.16%。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扩大了就业机会,激发了创业热情,增强了市场活力,推动报关从业市场逐步形成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态势。报关员资格核准审批制度改革,妥善处理了政府、市场、社会三者的关系,真正向市场、社会放权,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要求,同时也有利于降低就业门槛,释放创业活力,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提速”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优化了海关监管模式,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极大的提高了企业在加工贸易备案(变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余料结转、核销、放弃核准方面的审批速度。 通过调整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和余料结转管理模式,如对外发加工企业,除全工序外发外,不再征收保证金,并以企业外发后向海关备案方式取代原来的事前审批;海关深加工结转业务管理,不再需要企业赴海关现场申请,而是通过系统对转出转入数据的逻辑校验,实现自动审核登记、异常情况人工干预的方式;加工贸易余料结转管理纳入信息化系统管理,实现企业网上申报。改革为企业节省了大量往返海关的人力和在途费用,办理时间由原来的几天缩短为几分钟,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成本。 调整备案、核销和放弃核准业务管理模式。其中备案和核销业务,海关依托信息化技术和风险识别手段,探索创新管理模式,实现“系统自动审核通过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智能化、自动化作业改革,进一步提高加工贸易监管效能,最大限度为守法企业提供便利。改革后,低风险手册备案及变更业务办理时间由原平均2-3天/份缩短为3-5分钟/份,进一步简化了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 审批方式的改革为企业“减负”“提速”,有利于促进龙头企业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吸纳更多国内企业进入加工贸易链条,培育小微企业发展,是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
关键词:海关总署,简政放权,企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