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新举措 河北涉外婚姻登记可在各市办理啦
婚姻登记办理。(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2月20日讯(记者 李全 宁晓雪)2月20日,记者从河北省民政厅获悉,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387号令)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要求,为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河北省民政厅确定石家庄市桥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等十二个婚姻登记处负责办理各市辖区内居民和涉外、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以下简称“涉外婚姻登记”)。 据悉,自2017年3月1日起,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不再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全省的涉外婚姻登记分别由河北省民政厅确定的十二个婚姻登记处(名单附后)办理。定州市和辛集市辖区内居民的涉外婚姻登记分别由保定市和石家庄市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各市负责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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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婚姻登记,涉外婚姻,办理手续,河北 |
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