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出炉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当头炮”。日前,省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提出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按照“五年任务、三年完成,分批启动、压茬推进”的工作总基调,规划实施分为两步走,积极稳妥地做好42万农村人口的搬迁安置工作,确保实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根据规划,搬迁对象主要是我省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搬迁人口19万人,以及与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人口23万人,涉及7个设区市38个县(区)。 规划明确,第一步的启动时间为2016年至2017年。2016年启动12.6万人安置区建设和安置工作,包括建档立卡搬迁人口9万人和同步搬迁人口3.6万人,到2017年底完成这部分搬迁人口的安置任务。第二步的启动时间为2018年至2020年。2018年底基本完成29.4万人的搬迁任务,2019年进行扫尾工作,2020年巩固提升。 “精准识别,精准搬迁”“群众自愿,应搬尽搬”“保障基本,完善配套”“整合资源,稳定脱贫”——规划提出了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基本原则,要求确保搬迁对象住房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安全饮水、出行、用电、通信等基本生活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安置区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搬迁对象有稳定的收入渠道,生活水平明显改善,全部实现稳定脱贫,与全省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统筹考虑安置地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集中安置主要采取依托县城、小城镇、产业园区安置,建设移民新村、依托旅游景区、行政村内就近安置,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及其他类型安置。分散安置主要采取插花安置和投亲靠友等方式。对于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规划强调,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25平方米/人的标准,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同时,新建住房结构设计应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住房质量和安全。 按照建设内容及行业建设标准测算,“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共需投资约252亿元,主要通过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承接专项建设基金、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承接政策性贷款、农户自筹、其他贷款及地方自筹等渠道筹措。各级政府要统筹本级财力,并整合相关渠道资金、社会资金等,支持规划范围内同步搬迁人口住房,以及包括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工程建设。安置区建设用地征地费用主要由地方政府自筹及整合其他资金解决。 规划还提出了全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投融资模式,明确要按照“省负总责、市抓协调、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省级政府组建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并向其购买服务,通过省级投融资主体统一承接地方政府债、专项建设基金、中长期贷款等资金,统一偿还相关债务;县级项目实施主体从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 |
关键词:河北,易地扶贫,搬迁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