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纪委关于对6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的通报
长城网邯郸2月16日讯(记者韩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大会精神,深化邯郸市“学后池、整作风”成果,强化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推进机关带头转变作风,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现将查处的6起破坏营商环境的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涉县索堡镇石家庄村村委会主任石晚忠因光伏发电项目占地补偿款问题召集村民到项目施工现场阻拦工人施工,并损毁施工设备,给予石晚忠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磁县政府采购办原负责人杨太献,多次接受招标代理单位的宴请并收受贿赂,给予杨太献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峰峰矿区商务局原副局长、物资总会会长赵玉堂在任期间违规占用峰峰矿区木材公司土地出让款,给予赵玉堂党内警告处分。 4、鸡泽县环境保护局在处置小寨镇西慕堡村污水污染事件中,违规收取涉事企业费用,分别给予时任环保局局长张正国、主任科员武聚双行政记过处分。 5、武安市西土山乡原党委委员、副乡长谢军昌在任期间违规收取企业费用,给予谢军昌行政记过处分。 6、魏县南双庙乡安乐村党支部书记段满学、魏县公安局南双庙派出所协勤员李双梅借给安乐村村民幼儿下户口之机违规收取盖章费,给予段满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李双梅予以辞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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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