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率先试点行政执法公示等三项制度
记者从省政府法制办获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方案,在全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河北省被确定为三项制度的试点单位,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按照要求,河北省将在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推行三项制度。据介绍,推行执行公示制度试点,重在打造阳光政府,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试点,重在规范程序,扩大记录适用范围,实现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重在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三项制度的推行,对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省政府法制办正加紧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方案,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此次试点任务。改革过程中,我省将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推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
关键词:河北,行政执法,公示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