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 河北消费类省名牌产品数量超800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提出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消费品品牌,确保到2020年消费类省名牌产品数量达到800项以上,省优质产品达到500项以上,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稳定保持在400项以上,在消费品产业园区创建一批知名品牌示范区。 规划提出,围绕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医药和医疗器械产品、纺织工业产品、轻工业产品、传统文化产品等重点领域,加快新标准研制,促进新技术应用,发展新品种、新规格,优化供给结构,强化质量管理、监督与服务,提升消费品质量提供水平,推动消费品产业健康发展。 根据规划,我省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的主要任务有8项—— 加强消费品标准体系建设,构建消费品标准体系框架,加强消费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培育发展消费类团体标准,改革企业标准管理制度。 提高消费品标准水平,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快先进标准转化,优化标准供给结构,完善消费品标准化服务体系。加强先进标准的研制,不断增加面向市场、高质量、有特色的标准供给,满足消费品生产和供给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要求。 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推广精益制造,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创建质量提升示范项目。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制度,健全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夯实消费品工业质量基础,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建设,提升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加强质量公共服务。推进消费品领域认证认可体系改革和创新,加强消费品安全、绿色认证。积极参与国家质量技术基础国际合作与互认,增强“河北制造”质量信誉。 加强消费品品牌建设,加强品牌培育,提升品牌形象,强化品牌保护,实施消费品精品培育工程。引导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和特色产业集群争创国家和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打造特色明显、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品牌。 优化市场环境,改进质量监管制度,加强质量信息公共服务,强化消费维权保护,强化网购消费品监管。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行为,提高检测结果的可靠性,建立检验认证机构连带责任制度。 提高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强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构建消费品质量共治格局。 提升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构建进出口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强化技术性贸易措施应用,加强进口消费品质量监管,实施进出口消费品质量提升工程,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到2020年,创建出口消费品国家级示范区5个,示范企业5家;创建省级示范区20个,省级示范企业20家。 |
关键词:河北,消费类,名牌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