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好人】王鹏:奉献爱心传递温暖
王鹏,沧州市交警一大队一名普通干警。从步入社会的那天起,他就致力于“慈善事业”,并且发动家人、同事和朋友从事慈善事业,共同奉献爱心、传播温暖。2013年7月2日,在他的精心筹办下,一个名叫“用微笑无视一切”的爱心社在沧州市正式成立。现改名为“微笑阳光”爱心社。 王鹏,35岁,沧州市交警一大队一名普通干警。从步入社会的那天起,他就致力于“慈善事业”,并且发动家人、同事和朋友从事慈善事业,共同奉献爱心、传播温暖。2013年7月2日,在他的精心筹办下,一个名叫“用微笑无视一切”的爱心社在沧州市正式成立。现改名为“微笑阳光”爱心社。
王鹏说,建立爱心社的初衷就是“积极传播正能量,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挥洒爱心,共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短短半年的时间,王鹏和爱心社员利用工作之余,组织了多次慈善活动:7月21日赴银鹤老人院,为老人献爱心送温暖;8月18日,到光复荣军疗养院,为老荣军送去了精彩的演出;9月13日,与运河区团委工作人员一同走进沧州市儿童福利院,为孩子们带去礼物和祝福;10月13日,到南湖办事处社区慰问贫困孤寡老人;12月15日,开展了主题为“伸出一双温暖的手,撑起失学儿童明天的天空”募捐活动,组织社员走向街头为吴桥的贫困儿童杨康美爱心募捐;1月11日,以“感恩祖国,不忘老荣军”为主题,又一次走进荣军院为老荣军进行义演。就这样,随着活动的一次次开展,随着爱心的不断传递,王鹏和他的爱心社名声逐渐响亮,“微笑阳光”爱心社也由最初的23人发展到目前的百余人,并且遍布沧州的各县市区。 王鹏献爱心事无巨细。当他从报纸上得知了吴桥儿童杨康美的贫困情况后,与爱心社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向贫困生杨康美捐献爱心款,资助她重圆就学梦。2013年12月15日,王鹏和爱心社的成员们在市人民公园西门,挂起布标、摆放好宣传台和募捐箱,利用广播和发放彩页向过往的行人介绍情况、争取捐助,经过一上午的努力,共筹得善款12494元,全部交到杨康美的手中。2016年10月中旬王鹏接到杨康美的奶奶打来电话称老伴生病住进沧州市中心医院,王鹏利用下班时间带去营养品及现金给予帮助,并在老人出院时再次送上衣物、营养品及2000元现金。为此吴桥县小杨庄村支部书记和村民亲自将一面锦旗送至王鹏单位。自2013年12月至今王鹏及家人长年不定期向杨康美资助生活费约36000元左右。 从创建爱心社以来,王鹏一心扑在慈善事业上,顾不上吃饭,睡不上囫囵觉,更无暇顾及老人、爱人和孩子。老人病了,他也是去医院看一眼就匆匆离开,虽然老人从不责怪他,知道他在忙爱心社的事情,但是王鹏心里明白,自己并没有做到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不是一个合格的好儿子。王鹏的爱人在医院里工作,虽然工作很忙,但是非常支持他,在边工作边照顾孩子之余,只要社团有活动,她总是积极参加,并鼓励王鹏把爱心社办好,把慈善事业做大。 在王鹏的努力下,爱心社自从成立至今,共捐献各项费用46700余元,其中爱心社员自发捐款和慰问品共计人民币31200元,向社会募捐爱心款15500元,同时与市交警一大队、运河区团委、奥盛跆拳道馆、一中前街社区、和华北商厦老年舞蹈队等单位和民间团体成为慈善事业共建单位,随时准备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无私援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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