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城市内涝 河北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出新招
长城网1月30日讯(记者 刘澜澜 胥文燕 张建国)为进一步加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管理,保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防治城镇水污染和内涝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护环境,2月1日起,《河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 据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李贤明介绍,《办法》实质上解决的是“排”和污水处理的问题。“在办法制定过程中,既充分考虑了防治内涝‘排’的问题,也最大可能考虑了海绵城市建设方面的一些要求。”李明贤称,“排”是《办法》规定的一个核心问题,也是海绵城市建设的最后要求。 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 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编制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合理确定内涝防治目标和要求,充分利用自然生态,提高雨水渗滞、调蓄和排放能力。 加强防涝设施建设 要求按照规划加强雨水管网、泵站及雨水调蓄、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等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优先安排易涝区段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办法》特别强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应根据国家和省海绵城市建设的规范、标准配套建设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增加绿地、砂石地面、可渗透路面和自然地面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利用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削减雨水径流。 编制应急预案 规定地方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统筹安排排涝物资,加强易涝点治理,共同做好内涝防治工作。 |
关键词:城镇排水,污水处理,住建厅 |
责任编辑:赵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