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供热采暖补贴开始发放 3月15日前这些人可领
导语:1月19日,2016年至2017年“三证人员”开始领取冬季集中供热补贴。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领取补贴的截止时间是3月15日,大家可以错峰到所属供热单位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同时注意分清供热区域,以免白跑一趟。 石家庄供热采暖补贴开始发放 1月19日,2016年至2017年“三证人员”开始领取冬季集中供热补贴。在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中电投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等供热企业的采暖补贴发放点,部分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以及重点优抚对象等领到了采暖补贴。不过,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由于发放时间截至3月15日,所以大家不用这么着急,可以错开时间段领取,以免等待太长时间。 市民陆续领取到采暖补贴 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采暖期,公司将为约4500户参加集中供暖的市民发放采暖补贴。19日首日发放,共发放124.6万元,883人领到了补贴款。与此同时,在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供热有限公司营业大厅,市民也领取到了采暖补贴。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9日下午,共为300户居民发放补贴款。 供热区域要看清领取时间看仔细 华电供热公司负责人提醒广大市民,由于领取补贴的截止时间是3月15日,所以大家可以错峰到所属供热单位进行复核、登记和领取补贴。同时要分清供热区域,不然会白跑一趟。 按照要求,冬季集中供热补贴自1月19日至3月15日发放。1月25日前(节假日不休息),2月6日以后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发放时间。对此,华电供热公司负责人表示,为了让大家集中领取采暖补贴,华电供热集团所辖的石家庄华电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电裕华供热有限公司、石家庄华电鹿华供热有限公司和石家庄北城供热有限公司采暖补贴发放时间安排如下:2017年1月19日-25日每天集中发放,2月23日和24日、3月14日和15日继续发放。这些日期的9时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符合条件的市民均可前去领取采暖补贴。 市民领取供热采暖补贴。图自网络
哪些人可以领取?五个区参加集中供热的四类人员 石家庄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贴发放范围为:参加集中供热市内四区及高新区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和享受民政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各类人员需持有关证件,到所属供热企业领取。 可以领多少补贴?规定面积内每平方米补贴22元 供热采暖补贴面积的计算方法为: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算。补贴金额:补贴面积×22元/平方米。 其中,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70平方米(不含7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每户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超出100平方米(不含100平方米)部分由个人负担。 通知强调,对部分原有住房已经拆除的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根据相关文件,按照现居住地供热方式分别给予采暖补贴。 领取补贴要注意!审核通过后到所属热企领取 根据通知,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两参”退役人员,凭《石家庄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民兵民工证》、《石家庄市民政局定期抚恤领取证》或《石家庄市民政局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领取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认定并开具低保户或重点优抚对象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后,持证件、房产证、证明信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参加集中供热的特困职工家庭,持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认定并开具证明信,经所在区民政局审核,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和证明信到市总工会特困职工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开具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而后,持《石家庄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特困职工家庭证明信、房产证和本采暖期采暖费缴费票据,到所属供热企业复核、登记并领取补贴。 原有住房已拆除,现居住地属于集中供热区域的部分城市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按照《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实行采暖费补贴的通知》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暖补”。领取补贴时,在出具原规定手续的基础上,还要出具原有住房(已拆除)所在地居委会证明、拆迁协议和现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据燕赵晚报、石家庄日报、石家庄政府网、河北青年报等综合) |
关键词:供热采暖补贴,发放,领取,注意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