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自1月7日开幕到1月10日下午6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568件。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562件,占提案总数的98.94%。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206件,占立案总数的36.65%;政治建设方面的20件,占立案总数的3.56%;文化建设方面的71件,占12.63%;社会建设方面的176件,占31.32%;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89件,占15.84%。未予立案的6件,占提案总数的1.06%。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提案将由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查,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
关键词:政治协商会议,河北,提案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