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务工作年终综述之十丨把握新形势 努力开创商务法治建设新局面
2016年,商务部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商务部以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商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外商投资领域 在推动统一的《外国投资法》立法审议的同时,配合国家立法机关完成专项修法工作,对《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有关行政审批条款进行修改,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为做好法律衔接,颁布《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内贸流通领域 完善内贸流通法制建设,为推动内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和促进经济增长提供有力支撑,今年2月将《商品流通法(送审稿)》上报国务院,推动立法审议工作。配合全国人大财经委完成《电子商务法(草案)》的起草工作。推动报废汽车回收、直销企业服务网点、汽车销售等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 对外经贸领域 牵头起草《出口管制法(草案)》。出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外援助标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章。 大力推动对外谈判 一 中美、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取得重要进展。 中美全年共举行10轮正式谈判和1轮小范围磋商,就新议题取得积极进展,两次交换了负面清单改进出价,在重要领域提出了实质性开放举措。中欧全年共举行4轮正式谈判和4次会间会,就核心内容和重点条款进行了深入讨论。 二 积极推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我对外投资重要目标国的投资协定谈判。 三 推动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取得实质性进展,完成地理标志产品清单的交换。 妥善处理世贸争端案件 2016年,世贸争端案件起诉和应诉工作均取得可喜成绩。 一 起诉案件方面,我诉美反倾销措施案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专家组在目标倾销归零、拒绝给予中国出口企业分别税率等主要诉点裁决中方胜诉,裁定美方全部13项涉案反倾销措施违反世贸组织规则。我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案在原审和执行之诉均获重大胜利,我核心诉点全部获得支持,欧盟撤销反倾销措施。 二 被诉案件应对得当,有力维护了我相关措施的正当性和国内产业利益。 美诉我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案和美诉我国产支线飞机税收优惠措施案在磋商阶段得以妥善解决。加拿大诉我浆粕反倾销措施案中,专家组在对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影响及对国内产业影响的客观审查问题上完全支持了中方主张。 三 针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到期问题,开展世贸成员“替代国”做法诉讼准备工作,并于12月12日同时对美欧起诉,敦促其认真对待世贸义务,彰显我坚定维权的态度,积极维护世贸组织规则的严肃性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 积极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 一 牵头参与联合国贸法会破产法、电子商务等工作组会议,充分发表中方观点。 积极探索联合国贸法会、国际发展法律组织在华设立机构有关事宜。加强与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交流,参与《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项下有关议题的讨论。积极参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等多边平台关于投资、知识产权规则问题的讨论,对未来多边规则的制订施加影响。 二 办好第21届中美法律交流。 成功举办中美、中欧、中日、中俄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以及中韩自贸区知识产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实施双边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赴美欧开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举办中欧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倡议建立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在京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商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 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一 处理行政复议案件30件、行政诉讼案件20件。 完善行政复议内部工作程序,启用商务部行政复议专用章。进一步优化部内行政应诉机制,聘用律师为我部行政应诉提供年度法律服务。针对复议和被诉案件中反映出的问题,向有关方面提出改进建议。做好我部重大行政处罚的法律审核工作,今年已处理5起涉及反垄断未依法申报的处罚案件。 二 全面清理我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分两批废止和修改规章近30部,印发《商务部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和《商务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 开展“六五”普法总结,制定商务部“七五”普法规划方案,举办一期中德经济法培训班和两期全国商务系统普法培训班。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商务部将结合商务新形势,大力推进重点立法,妥善处理争端、运用规则维护我贸易利益,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商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
关键词:2016年,新形势,知识,产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