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内蒙古篇】“救急难”让困难群众多一道保险
2014年起,内蒙古陆续在26个旗县(市、区)开展“救急难”综合试点,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试点地区累计救助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等困难的人员3990人次,发放急难救助资金近1221万元,“救急难”成为弥补当前社会救助短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法律援助体系,加强对城乡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通过健全完善以社会保险为主体、社会救助为托底、社会福利为补充的多层次保障体系,把内蒙古民生保障安全网织得更密更牢。现在,“救急难”工作已在全区全面推开。 让遭遇急难的群体第一时间得到救助 2016年11月3日上午,家住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的低保户包锦秀从楼上摔下,腿部受重伤,需要紧急手术。由于手术费用较高,一筹莫展的包锦秀向当地民政局求助。当地民政局在了解情况后,当天下午就给予其紧急救助5000元。拿到救助金的包锦秀从额济纳旗旗医院转到医疗条件更好的酒泉地区医院顺利进行了手术。 “救急难”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建立起主动发现机制、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报告协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救急难”工作机制,让像包锦绣这样遭遇急难、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能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救助。 各地成立了由社区党组织、驻村干部、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组成的“救急难”信息员队伍,及时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为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各地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办事大厅等,设立受理救助申请窗口。接到求助后,民政部门快速作出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迅速进行分办、转办处置,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对于情况特别紧急的家庭,开辟救助绿色通道,实行先救助后审批,最大限度保障其基本生活,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目前,各地“救急难”对象正由低保户、五保户等特定群体向所有遭遇突发性事件的居民覆盖,并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同时推动物质救助与精神救助、心理疏导相结合。 整合资源实现救助效益最大化 丈夫患上布鲁氏杆菌病,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大女儿被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肾炎,长期靠药物控制病情。去年7月份,家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大窑村的石翠生又突然倒地,确诊患有前交通动脉瘤、蛛网膜下腔出血、急性心肌梗死以及动脉硬化,经过开颅手术才脱离生命危险。东拼西凑欠下的11万元债务和随后要做心脏搭桥手术所需的巨额费用使这一家人不堪重负。 当地民政局接到民政联络员的情况上报后,第一时间启动“救急难”救助程序,确定救助方案。民政局紧急拨付6780元救助金,大窑村村委会发动全体村民筹集善款6000多元,社会爱心人士通过微信平台捐助善款4万多元。短短几天,通过政府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给这个命途多舛的家庭带来了希望。 “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打破救助制度之间、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救助之间的藩篱,探索形成了政府救助加社会力量参与的“救急难”工作模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的镇(街道)都建立了慈善义务救助队,积极筹备慈善基金,筹集慈善基金3万余元。包头市青山区建立“救急难”困难群众数据库,把日常排查到的困难信息录入网上审批数据库,并与工会、团委、妇联实现救助信息共享。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融集团、维邦集团、大兴集团和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等每年集中救助一批大病户、就学困难户等,让政府单项施救变成综合施救,救助效益实现了最大化。(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霍晓庆) |
关键词:内蒙古,救助,意外,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