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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 河北省重点车辆开始“春检”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孙会芳 2017-01-05 09: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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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为做好2017年春运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全省范围内对“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春检”工作已开始,将对这些车辆免费发放、张贴交通安全“春检”标识。无标识车辆,1月13日春运开始后将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对全部符合以下发放条件,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监管服务平台,信息核查无误的,张贴交通安全“春检”标识;对不符合要求的,将督促整改。

  “清”车辆违法记录。逐一核查申领“春检”标识车辆的交通违法信息,对所有发放车辆,做到违法信息记录清零。

  “清”车辆驾驶人信息。对驾驶人的驾驶证审验和违法记分情况进行核查,严格执行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准入制度和驾驶证交通违法记分降级制度。发现营运车辆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逾期未审验或者有犯罪、“酒驾”、“毒驾”等记录的营运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辞退或调整其驾驶岗位。

  “清”车辆安全设施。对参加春运的“两客一危”车辆(含公交车辆、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逐车查询其安全状况,对逾期未检验、未安装动态监控设备的车辆一律不准参加春运。对大中型营运客车,检查灭火器、安全锤、安全警示牌、冬季防滑链条等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同时对车辆轮胎磨损状态、车辆卫星定位装置进行查验;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车身反光标识、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紧急切断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

  “教育”车辆驾驶人。督促运输企业对其所属车辆驾驶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办理“春检”标识的驾驶人,由民警对其进行安全宣传提示,发放安全提示宣传品,将冬季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告知驾驶人,提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春检”标识由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印制,统一下发,粘贴在车辆风挡左上角。春运期间,执勤民警将加强对没有张贴“春检”标识的重点车辆重点检查,并督促其到车辆注册登记地的公安交管部门源头监管机构申领标识;发现有交通违法行为的,按上限处罚。重点查处超员、非法改装、客货混装、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等交通违法行为。

关键词:河北,车辆,春检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