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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多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件 多市继续单双号限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赵鹏 2017-01-03 13: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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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1月1日,省大气办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省直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当天,省环保厅督查组共检查企业工地20家,查处2市2个环境违法问题,均已责成当地政府立即整改。

资料图。

  河北督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1月1日,省环保厅副厅长杨智明带队,对河钢石钢公司停炉限产、华电集团石家庄热电公司“以热定电”等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省环保厅副巡视员张桂生带队现场核查保定市徐水区双帆蓄电池公司、美伦有色金属公司等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据统计,当天,全省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7622人次,出动车辆5998余辆次,检查工业企业10446家次,住建部门检查施工工地376家次,交通部门设置检查点1500余个,共发现环境问题205起。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均坚持立行立改,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

  省环保厅督查组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分别是

  邯郸市峰峰矿区东信煤焦化有限公司已按要求限产,但该企业为非国控重点企业,由企业自行运行在线监控设备,运维记录不全,未能提供2015年11月18日至2016年1月28日在线监控设备停运期间的手工监测数据。

  保定市竞秀区三联纸业公司存在应急操作方案制定不合理的问题,锅炉日常3备1用,但以使用4台锅炉为应急减排基数,基数确定不合理。

  石家庄“治、提、促”专项行动典型案件通报

  晋州市环保局副局长张东利、监察六中队队长陈景超,在石家庄市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未能尽责履职,对所辖企业监管措施落实不力,致使晋州市中节能河北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操作性不强、抑尘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环境污染。张东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陈景超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藁城区常安镇政府科员闫江山(南楼村包村干部)、南楼村党支部副书记韩成根,在石家庄市开展的“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中,履职尽责不力,对已停产的鑫荣建材厂督导检查不及时、不细致,未能发现纠正该厂部分生产原料未苫盖的问题,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闫江山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韩成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闻多一点

  河北最新限行通知

  截至2017年1月2日晚最新消息:唐山市1月3日起单双号限行!石家庄、保定、沧州、廊坊等地单双号限行。

  唐山1月3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自2017年1月3日零时起全市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红色Ⅰ级预警响应。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含周六、周日),每天7时至19时,市中心区和各县(市)区城区,实行非营运小型汽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包括临时车牌),即: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通行,禁行双号车辆;双日双号通行,禁行单号车辆;车牌尾号为字母或汉字的,以车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市中心区范围是:由开越路(不含)、大庆道(不含)、南湖大道(不含)、唐安路(不含)相连的内部区域。

  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期间,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乘车。

  本次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响应的解除时间,市政府将另行通知。

  石家庄1月3日继续单双号限行

  自2017年1月3日起,主城区和县(市)城区每日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客车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如遇天气转好,将随时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同时解除单双号限行。

  邢台12月30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根据实际和相关政策核准的残疾人专用车、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纯电动车辆、燃气车辆、学校校车、银行运钞专用车和其他特定车辆除外,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所有非营运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通行(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

  市主城区限行区域为滨江路、百泉大道、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含上述街道),限行时间为7:00至21:00。加大公共交通运力,减免公交乘车费用。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内,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

  衡水市12月30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衡水市于12月29日18时将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本次车辆限行从30日零时开始,节假日不限行。

  邯郸市12月30日起机动车单双号限行

  市主城区、各县(市)城区内所有非营运车辆自12月30日起(每日7:00-20:00)实行交通管控,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单号通行,双日双号通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市主城区实行公交免费。Ⅰ级应急响应解除后,主城区取消公交免费,机动车仍实行采暖期常态化车辆限行(限行尾号:周一5和0、周二1和6、周三2和7、周四3和8、周五4和9)。

  廊坊市继续单双号限行

  根据维持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及I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廊坊市主城区和各县城建成区继续实行机动车单号单日、双号双日通行的管理措施(含周六、日,每日7时至21时),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和汉字的按双号管理。

  限行区域:市区北环道(云鹏道、桐万路)、东环路(创业路、原郊区快速路东段)、南环道(原郊区快速路南段)、西昌路(南延)、光明西道(廊涿高速引线)、西环路(原郊区快速路西段)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以内道路。公交车、城市运行保障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等车辆除外。此外,黄标车、大型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禁止在市区内通行。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保定市1月3日起单双号限行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自2017年1月3日起,主城区每日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如遇天气转好,将随时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同时解除单双号限行。

  沧州全天24小时单双号限行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气象台联合会商,预计12月16日至21日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将达到区域红色预警水平,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区域一升级Ⅰ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冀气领办〔2016〕109号)的要求,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16日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应急响应。

  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主城区(含县城)实行24小时非营运车辆单双号限行(含节假日,号牌尾号为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外埠车牌号12月18日零时起与本地车同样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据河北日报、石家庄日报、河北公安交管网等综合)

关键词:雾霾,限行,河北

责任编辑:赵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