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贫困劳动者创业可享受10万元担保贷款
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 张天虎)9月6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关于做好全省人社系统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扶持自主创业和返乡创业,使贫困劳动者优先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自主创业的贫困人员可给予每人10万元、合伙经营创业的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重点支持贫困县返乡创业园建设,省给予每个县40万元的资金支持,力争2016年底每个贫困县至少建立1家返乡创业园,对入驻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和水电费等补贴。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当年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达到企业职工30%以上的,可享受最高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精准扶持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人员就业;为低保家庭、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等四类应届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的求职补贴。将离校未就业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提供“一对一”跟踪式服务。对通过市场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给予托底帮扶。 |
关键词:贫困,劳动者,贷款,河北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