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检察院反贪局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沧州市院反贪局荣获第七届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长城网12月21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陈兆月)记者从沧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沧州市院反贪局被河北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北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沧州市院反贪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省院工作部署,依法忠实履行职责,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每年都有新的进展。 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60件564人。其中查办大要案266人;查办贿赂案件275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2人;提起公诉542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533人。 市院反贪局充分发挥办案主导示范作用,依法查办了沧州市渤海新区原正处级调研员王连来受贿案,黄骅市委原副书记董文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朔黄铁路原副总经理曹彦平受贿案,任丘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生辉受贿案,沧县原副县长樊中锋、高春雷受贿案,华北油田储气库原主任周晓俊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产生了广泛积极的社会影响。 同时,根据高检院指定管辖,沧州市院反贪局承办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受贿案,天津市政协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长武长顺贪污、受贿案,华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吴丁受贿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重大专案。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参战干警表现出较强的战斗力和良好作风,确保了办案质量和办案安全,得到中纪委、最高检和省院领导肯定。 |
关键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沧州检察院反贪局,集体 |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