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试点
外国高端人才来冀享“绿色通道”
日前,从省人社厅举行的河北省外国人来华工作“两证整合”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10月起至2017年3月,我省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在线打印。将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实现一人一码、终身不变,动态管理记录在华工作管理、服务、信用记录等情况。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明确的分类标准,我省将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外国普通人员。在分类的基础上,实现科学有序管理。 “两证整合”后,我省将实行“一套材料”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材料经简化归并后,将大幅度压缩。除个人护照、电子照片外,通常需提交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工作资历证明、体检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申请人所持有效签证等材料,不再提交申请函、许可证申请表、许可原件或存根、中外文个人简历、聘用意向书等材料。 同时,我省为外国高端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外国高端人才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入境前无须提交纸质材料核验;压缩工作许可审批时限,对外国高端人才境外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许可延期、注销,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与一般流程相比,减少了5个工作日。入选国家和河北省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其工作资历、专业技术或学历证明等可采用承诺制。对外国高端人才可根据其需要办理2至5年有效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优化审批流程,逐步实行委托办理。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等,制定审批细则,使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推行一个窗口办理、限时办理、规范办理、网上办理,用“信息跑路”代替“人员跑路”。2017年4月起,逐步将审批手续委托给各市办理,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切实方便用人单位。 我省“两证整合”实施从2016年10月1日开始组织在线注册账号。2017年4月1日起,除中直、省直驻石单位外,其他单位的来华工作许可手续逐步委托给所在市外国专家局办理。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继续有效,可自愿换领新证件。 |
关键词:外国人,试点,两证整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