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 最高罚500万
长城网11月15日讯(记者 王棋 高琳哲)11月15日,《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新闻发布会在河北省环保厅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实施《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流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在年终考核时,对水质恶化的考核断面视情况处以100万元至500万元的惩罚,水质改善的考核断面视情况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据介绍,河北省于2012年对省内跨界断面进行生态补偿金扣缴,以促进水质改善。生态补偿金扣缴制度实施以来,全省共计扣缴生态补偿金10.743亿元。从水质改善情况看,2015年全省七大水系Ⅲ类和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49.64%(比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前的2007年增加了21.94%),劣五类水质断面比例为30.22%(比2007年降低了18.98%)。 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对河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和完成国家考核目标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2015年4月,河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2年实施的考核办法不能够适应当前的水污染防治形势,因此,河北省环保厅会同财政厅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新闻发布会现场。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的通知》主要依据河北省和国家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以及各市与省政府签订的《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紧紧围绕国家和省的水质考核目标,努力改善河北的水生态环境。 在考核断面监测数据方面,国控省考断面监测数据以环保部认定的结果为准,非国控省考断面监测数据以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结果为准。在扣缴基准方面,考核断面COD数据以超标0.2倍,扣缴30万元为基准,依次类推进行计算,上不封顶;氨氮、总磷以超标0.5倍,扣缴30万元为基准,依次类推进行计算,上不封顶。年终考核时,对水质恶化的考核断面视情况处以100万元-500万元的惩罚,水质改善的考核断面视情况给予200万元的奖励。 水质生态补偿金须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因河流污染造成下游沿岸地下水污染,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项目;因河流污染造成下游经济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应给予补偿的项目;水污染物减排和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水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项目;其他应当予以支持的项目。 |
关键词:水质,河流跨界,生态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