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六项绿色行动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日前印发《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与强度双控制,以2015年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20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300万吨标准煤以内,人均综合能耗下降1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用水总量控制在1.75亿立方米以内,人均用水量下降14%。 “十三五”期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进绿色发展。规划提出,将组织开展六项绿色行动。 绿色建筑行动。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评估审查,党政机关办公和业务用房、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新建项目,100%执行国家和我省新建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能源资源消费存量,完成节能改造面积1400万平方米。 绿色信息行动。依托互联网+机关事务平台,促进节能与互联网融合,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的数字化、智能化、绩效化管理。加强机房节能管理,实施省直机关11000平方米绿色数据中心机房改造,加大公共机构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实现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减少数据信息资源浪费。 绿色出行行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式,推动公共机构建设公共自行车网点。引领新能源汽车的消费和应用,新建和既有停车场要规划建设配备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比例不低于10%,省直机关及其所属在石家庄公共机构比例不低于30%。逐步提高公共机构配备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 绿色办公行动。严格执行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制度,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节材产品。盘活存量资产,减少资产的闲置浪费。推进节能信息公开,发挥节能信息对绿色办公的促进作用。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绿色食堂行动。推广应用节能节水餐饮设施设备,安装节能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 绿色文化行动。加强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引导,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倡导开展个人工作生活“碳足迹”计算,践行减少“碳足迹”的环保理念。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省以党政机关、学校、医院为重点,创建100家国家级、100家省级、100家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实现“县县有示范”的目标。 |
关键词:绿色行动,节能,河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