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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破招聘陷阱 交钱集训无异于“挂羊头卖狗肉”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1-01 23: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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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当赵楚(化名)走进位于重庆沙坪坝的“公司”时,眼前的布局让她感到困惑,说好的招聘网络运营岗位,却变成了“高价培训”。赵楚的遭遇并非孤例。连日来,来自北京和重庆地区的近百名IT行业求职者向记者反映,一家总公司位于北京的招聘单位以“不符合招聘条件”为由,要求应聘者参加培训机构的“集训”,并向应聘者许下“集训”结束后可获得高薪岗位的承诺,但最终高薪岗位却难以兑现。

  交钱集训让高薪招聘现出原形

  是一张空头支票

  某些用人单位在应聘者入职之前,设置了先决条件,就是要求他们接受集训,理由是不符合招聘条件,言下之意就是要想拿高薪,先得参加培训,一边是来之不易的高薪岗位,一边却是要缴纳不菲的培训费用,这种矛盾心理真是折磨人。

  记者经过调查,发现类似的招聘疑似一个骗局,或者说招聘陷阱,招聘单位与培训机构乃至借贷平台联起手来,目的不是服务,而是都想从培训费中分一杯羹,至于高薪岗位自然就是一张空头支票。

  是求职陷阱

  能给应聘者开出高薪,至少说明这家单位很有实力,在上岗之前进行培训,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按理说培训费用应该是用人单位支出,这是人力资源成本,只要招聘单位心里装着员工,绝不会为难新进的员工,毕竟他们还没有拿到工资,遑论两万多元的培训费了。

  单位要求新员工缴纳培训费也未尝不可,问题是必须顾及到他们的感受与实际承受能力,最好的办法就是组织内部培训,这样的话可以减少培训费用,实在需要外培,也应控制培训时间与费用,动辄就是几千几万,这不是招聘,而是让求职者遭罪,为了上岗、为了高薪,只能被动挨宰,掉进求职陷阱。

  高价集训陷阱的“画皮”急需揭下

  当事人要有维权意识

  有律师认为,依据《劳动法》相关规定,从法律上来说,赵楚等人作为受损失的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此类情况。此外,若是招聘单位涉嫌诈骗,可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当地公安机关也有权对其予以管理。

  然而,这其实并不容易。作为求职的大学生,生计尚未着落,又如何有精力、时间以及财力,去与企业、“培训机构”以及“借贷平台”打这场很可能旷日持久的官司?而且,当初也根本不知道这是一个求职“陷阱”,并没有有意识地保留证据,要打赢这场官司谈何容易。

  监管该出手

  其实,保护这些涉世不深的大学生的权益,防范大学生跌入求职“陷阱”,首先需要的是加强监管。实际上,企业打着岗位招聘的名义,实则做这种“有偿集训”,本身有违法之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允许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或是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而假招聘、假培训以及“真借贷”的“一条龙”,无不以欺诈应聘者财物为目的。

  现在,“集训”陷阱已经在全国多地出现,显然,遏制“集训”陷阱,固然需要大学生提高警惕,从一开始就要有维权意识,但更关键的,还是要期待监管的“该出手时就出手”。

  高价培训班有“真财”还需“实料”

  高价培训班以其高昂的价格为“真财”,却以近似欺诈的手段没有给消费者提供相应的价值而缺乏实“料”。其价格不菲、真假混杂、师资存疑,借教育之旗行敛财之实,如果任由这种乱象发展下去,对我们社会的诚信、社会价值、人的精神,包括老百姓对大学的崇拜和信任度都会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这种现象必须要进行遏制和制止,相关的教育部门、监管部门必须要进行清理。

  首先应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出台一些禁止社会办学、乱办学这样的条例、管理办法等,在法律层面做出限定,保证把开办这些欺诈敛财的培训班列入违法违规范畴。其次要推动政策落实,一方面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的办班行为,另一方面明确教育、监管等不同部门单位的职责权限,使各部门之间的行动能够相互协调配合。最后还需加强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砍断办学者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之间的利益链条,避免出现政策的制定者、执法者“胳膊肘向外拐”的情况。

  高价培训班倚仗着名校的名头漫天要价,学员也是看中名校的来头“无畏付出”,虽然双方各取所需,但损害的是名校的招牌和社会的诚信。因此,治理这些挂羊头卖狗肉、坑蒙拐骗的高价培训班已刻不容缓。同时,相关部门还需加紧研究高价培训班未来的发展方向,使其充分发挥本应有的社会教育意义,让“真财”和“实料”并存。

  (据中国网、北京晨报、荆楚网等综合)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交钱集训,高薪招聘,陷阱

责任编辑:韩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