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
10月28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有关情况。长城网 张铮 摄
长城网10月28日讯(记者 贺宏伟)10月28日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为推动约束性资源使用权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探索市场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方式,促进全省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动能转换,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和《河北省用能权、用煤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工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钢铁产能使用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意见》和《办法》要求,逐级明确各市、县(市、区)和重点企业能耗、煤耗、水耗和钢铁产能总量指标,作为“天花板”倒逼交易;企业在完成总量控制目标的前提下,采取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技术改造等措施形成的减量指标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出售(用于完成政府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削煤任务的除外);企业新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新增指标,超出总量部分通过市场购买解决。 《意见》和《办法》提出,省级负责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平台建设和交易制度制定,统筹推进全省交易工作及跨市域交易;市、县负责本行政区域组织、协调、监管工作,按照自愿原则,组织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交易。 《意见》和《办法》明确,企业交易的能耗、煤耗减量指标须在入统范围之内,工业水权须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钢铁产能压减指标须是列入《河北省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在册产能;交易指标优先支持民生项目、重大产业支撑项目建设,优先支持沿海地区和环京津经济增长极项目建设;对省政府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等重点项目,实行用能、用煤、用水指标无偿配置。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省协同办副主任张国洪在发布会上指出,《意见》和《办法》的出台,是我省落实中央《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重大举措,是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大胆探索,是我省资源要素配置领域一项重大的、基础性的机制创新和制度改革,既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产业优化升级,也有利于完成化解过剩产能、节能削煤降碳、治理大气污染等目标任务,对于推动转型发展、绿色发展意义重大,必将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有力支撑。 |
关键词:资源,钢铁,大气,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