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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头放进矿泉水瓶”不好笑 别在治污上“玩猫腻”

长城网 作者:芦静 2016-10-24 08: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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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一家企业竟然把环境自动监测仪的探头放在矿泉水瓶子里,得出了一张“漂亮”的污染物处理记录表。治理造假的秘密被揭开后,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也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被移送公安机关。

  “监测仪放进矿泉水瓶”这个玩笑有点过

  存侥幸心理

  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铁齿钢牙”的《环境保护法》以来,一些污染企业为了规避法律的制裁,绞尽脑汁,动起了“歪脑筋”、想出“歪招式”。移花接木,断开采样管路,把监测探头放入装着清水的矿泉水瓶中;暗度陈仓,私设暗管,绕过了自动监测设备;篡改数据,修改网络监测数据;稀释水样,将自来水导入采样器等等,这些造假污染的企业,都可以归为恶意污染的范畴,都属于环保部门依法严惩的对象。

  在这场污染企业“恶意污染”与环保部门“遏止污染”的博弈中,污染企业处于主动,而环保执法处于被动。其关键在于污染企业心存侥幸,躲在暗处胡作非为,不易暴露。环保部门虽然手握法律利器,但只能按图索骥,有线索才会有调查,有发现才能有惩治。环保部门发现的有限性,决定了治理污染的艰巨性。最大限度打消污染企业恶意污染的侥幸心理与最大限度地增大环保部门的发现能力,就成了堵住污染企业造假的恶流“利器”。

  监管失职

  据介绍,今年1~8月,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932件。而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地区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值得注意的是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增多,主要是一些地区查处力度加大。其实,从另一个方面折射出环境检测数据造假已是多年来一个公开的秘密,“监测仪放进矿泉水瓶”,与早前往沙漠里排污,或是往河流里排污相对高明一点而已。如今,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被移送公安机关,但笔者以为,一个简单的移送未必能对污染企业的“胆气”伤筋动骨。因为从2015年1月1日起对环境保护法就加大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也用上了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等新手段,却始终对污染禁而不止。

  “监测仪无法自动从排污口取水样,得靠人工排污口提取水样放入储样瓶后再进行检测,这一过程就留下了造假的空间”或许这是“监测仪放进矿泉水瓶”便于造假的原因之一。而通过对采样管路进行封口,断开采样管路,无疑是对法律与现代科技的双重亵渎与戏弄。诚然,最严环保法实施以来,法律的“老虎牙齿”到位,一些企业已经意识到利害关系,不再敢明目张胆排污,却转而变换招式在数据造假上做起文章。归为一点,能把“监测仪放进矿泉水瓶”造假,仍旧是没有得到严厉的惩罚所致。就如报道中某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绕过自动监测设备,直接排到周围的窨井里一样,5天的行政拘留能有多大的用?难道监管失职的有关部门,就不该受到相关法律制裁?

  让“矿泉水里治污”成过去时

  加强环保法规法纪教育

  最大限度打消污染企业的侥幸心理,需要不断地加强环保法规法纪教育,让他们清楚造假污染的代价,引导他们自觉律己而不愿污染。需要加大对其主管部门的追责力度,让他们清楚失职的后果,促使他们依法管理不准污染。需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加大对污染企业恶意污染的惩治力度,让污染企业为污染行为埋单,让他们内心惧怕而不敢污染。

  加大监管力度

  最大限度地增大环保部门的发现能力,一是治理污染不能等。需要环保主动作为,把查污染、访污染、抓污染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二是治理污染不能软。需要环保部门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执法能力,增强治污决心,严明治污法纪。。三是治理污染全民行动。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与企业毗邻相依,是治理污染的神经末梢。治理污染又与他们的利益紧紧相连。需要我们鼓励、保护他们参与到治理污染中来,让他们正义的举报成为发现污染、惩治违法的另一利器。

  打好治理污染的攻坚战

  治理污染是项系统工程,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综合治理效果更优。目前,各地正在运用综合手段,包括金融、市场准入等多方面措施治理污染。在治理污染上不积极,企业必然会在这些鼓励性扶持政策中被pass掉。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是得不偿失的。企业倘若总把自己和环境监察部门对立起来,玩着老鼠和猫的游戏,那就大错特错了。狡猾的狐狸是永远斗不过聪明的猎人的。

  治理环境污染,既需要企业的自觉主动行为,但又不能过分依赖企业的自觉行动。加强执行监管的力度,优化执法的方案,使执法实现动态化、全程化监管,能够主动识别出企业的“治理数据”造假。

  人们渴望绿水青山的愿望,越是在环境治理取得成效的时候,越是在企业治污方面不主动甚至对抗检查的情况下,越需要环境执法部门坚持严格执法,坚持“扎到水里”式执法,拆穿企业治污的假把戏,不给这些企业可乘之机。

  新的《环保法》,已经被赋予了执法的“铁齿钢牙”,这既体现在加大了企业治污的责任,同时,也突出了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徒法无以自律。只有加强执法的力度,优化执法的方案,才能让“矿泉水里治污”成为过去时,企业在治理污染上才能变被动为主动,人们实现青山绿水的愿望才能更快、也更真实。

  (据长江网、荆楚网、四川新闻网等综合)

来源: 长城网

关键词:监测仪,矿泉水瓶,污染

责任编辑:张雅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