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美丽乡村”主题歌
巨鹿县柳洼村柳洼风清小镇。阎培水 摄 长城网10月21日讯(记者 张天虎)为更好地展示河北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突出美丽乡村建设特色,打响“河北省美丽乡村”品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河北省美丽乡村”主题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题 展示河北“五改四美”美丽乡村建设成效,唱响主旋律。 二、征集对象 省内外所有关心、支持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参加征集活动(不包括本次征集活动组织和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 三、具体要求 1、紧扣主题,反映河北的历史人文底蕴,宣传河北的产业与旅游特色,体现河北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展示河北人民的精神风貌,抒发热爱家乡浓烈的乡愁、乡情、乡恋情怀,凝聚建设河北美丽乡村的力量。 2、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 3、曲作要求:旋律流畅,曲风优美,便于传唱,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长度不超过5分钟;歌曲形式可以是独唱、重唱、合唱等形式。 四、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10日(信件以邮戳为准)。 五、征集方式 1、投稿者需以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分别投稿。应征者应注明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编、身份证号码等详细信息。 2、歌曲作品用A4纸打印,作品尽量录制成小样(磁带、CD、MD、VCD等),每位作者限报2件作品。 3、电子稿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到hbncmm@126.com。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289号太行国宾馆3号楼3217室。收件单位: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办公室。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0881428。信封上请注明“‘河北省美丽乡村’主题歌征集”。稿件不予退还。 六、评选办法 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成专家评审小组,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逐一评审,产生三件入围作品,经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一件入选作品作为最终选用作品,奖金50000元。另外两件入围作品,奖金各5000元。(所有奖励均不含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均由本人自行缴纳) 七、投稿须知 1、所有设计者必须是设计作品的合法拥有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者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2、所有应征中选作品知识产权归征集方独家所有,征集方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和使用。 3、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即可自行处理。 4、作品一旦参与征集,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5、河北省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
关键词:美丽乡村,河北,主题歌,征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