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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里司机注意!10月1日起开车接打电话扣2分罚50元

长城网 作者:张岩 2016-09-24 23: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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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驾驶员开车上路随意“接打电话”、“车窗抛物”,不仅是种违法行为,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这些违法行为,一线交警以往主要是通过巡逻发现或设卡检查,效率较低、惩戒较少。

  但是,从10月1日00:00起,石家庄将启用监控设备抓拍“车窗抛物”和“接打电话”交通违法行为,如果被监控设备拍下,将面临交警的处罚。

资料图。

  新闻调查:超九成驾驶人开车时接打电话

  驾驶人在开车时接打电话是一个非常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记者在中山路街头随意采访了23名驾驶人,除了2名驾驶人称没有接打过电话外,其他21名驾驶人都坦承开车时接打过电话。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驾驶人告诉记者,他开车10多年了,刚开车的第一年还非常小心,开车时不敢接电话,随着驾驶技术的熟练,现在每天开车,都会接电话,打电话比较少,有时确实需要打电话了,一般会减速后打电话,有时也会靠边停车。“其实也知道开车接打电话不安全,但是有时来电话了,很重要,也就接了。现在交管部门开始真罚了,今后还要小心点,开车时不能再接打电话了。”

  针对车窗抛物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记者调查的23名驾驶人中有8人有过类似行为。但是,这8人也都表示,曾经有过车窗抛物,并不是经常这样做。“有一次,早晨在车上吃了在路边买的早餐,结果就把塑料包装袋随手扔车外了。”这名驾驶人说,后来看到环卫工人要冒着危险在车流中穿梭捡拾路面上抛弃的杂物,开车时就不再乱丢东西了,都是放在车内,等停车后再收拾一下。

  记者调查了解到,相对于接打电话,大部分驾驶人在车窗抛物这一点上做的相对较好。

  危害大:两种违法行为普遍存在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人员介绍,驾驶人开车上路随意接打电话、车窗抛物、吃食物、化妆等行为,不仅是一种违法行为,同时也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如果打电话,按键或找名单一般10秒钟左右,如果汽车以60公里的时速行驶,10秒钟可以大约行驶160米,也就是说汽车大约盲驶160米,诱发事故的几率大约是正常驾驶的4倍。”

  而在省会道路上,每天也都会发生往车窗外随意乱丢东西的违法行为,在影响城市环境的同时,也给环卫工人带来了生命危险。记者曾多次看到,环卫工人为了捡拾路面上的一个塑料袋,需要在车流中穿梭,弯腰低头捡拾垃圾时非常危险。

  交管部门介绍,针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一线交警以往主要是通过巡逻或设卡检查发现,效率较低、惩戒较少。随着电子警察技术的不断提升,利用视频图像识别分析技术,已经可以实现在几百米范围内以每秒拍摄数十张照片的速度抓拍,还可以进行夜视抓拍,使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驾驶员的脸部特征都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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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至10月1日,交管部门对抓拍系统进行测试;10月1日零时起,正式对车窗抛物和接打电话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违法信息将以短信告知的形式,第一时间发送至车辆登记信息留存的车主联系电话号码。对于车辆登记信息留存的联系电话发生错误、调整的,请车辆使用人或管理人,持相关证件,到就近的车管业务办理窗口办理变更业务。

  据介绍,电子警察执法抓拍驾驶人、乘车人等违法行为的原理和抓拍机动车“闯红灯”、“超速”的原理相同,监控画面能够实时回传,通过自动识别系统收集固定违法地点、时间、图片等一系列证据链,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进而实现对违法行为的处罚。

  相关执法依据和处罚标准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2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0项规定,处罚款50元、记2分处罚;

  “驾驶员向道路上抛洒物品”的(违法代码6014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5条第12项规定,处罚款50元处罚;

  “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代码30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71条第3项规定,处罚款20元处罚。

  石家庄市主城区新增81处电子警察

  新增拍摄违法停车电子警察地点共33处

  裕华区(10处):槐岭路(建华大街至华清街)、槐中路(建华大街至华清街)、建华大街(槐中路至槐岭路)、翟营大街(塔北路至塔南路)、裕翔街(南二环至仓丰路)、南二环(建设大街至富强大街)、南二环(裕翔街至体育大街)、塔南路(翟营大街至谈固大街)、槐中路(谈固大街至谈固东街)、富强大街(槐安路至东岗路)。

  新华区(10处):合作路175号(网格禁停)、市庄路(泰华街-红军大街)、泰华街(联盟路-北城路)、新华分局北站派出所门前路段、和平路(九中街-中华大街)、兴凯路(维明大街-水源街)、友谊大街(北二环-石清路)、汽车北站西门(市庄路-红军大街)、新华路(北荣街-中华大街)、新华路(维明大街-华安街)。

  桥西区(13处):友谊大街西侧(裕华路-建国路)、维明大街(槐安路-新石北路)、裕华西路南侧(友谊大街-城角街)、汇丰路(红旗大街-双五街)、中华大街西侧(工农路-槐安路)、槐安东路辅路(23中南校区门口东西两侧)、东风路(平安大街-休门街)、裕华路北侧(大经街-兴纺街)、中山路(休门街-建设大街)、槐安路北侧(师范街-支农路)、新石中路(友谊大街-西二环)、新胜利大街西侧(塔南路-汇华路)、新石中路(中华大街至新客站西广场社会停车场)。

  拍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

  桥西区(15处)

  位置抓拍违法类型抓拍方向

  华西路与华安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南向北

  西二环与中山路下桥口违反禁止标线由北向南

  西二环与裕华路下桥口违反禁止标线由北向南

  北人字街与休门街交口全天禁左由东向西

  平安南大街与金立街交口全天禁左由东向西

  礼让街(裕华路-工农路)单行道由北向南

  城角街与槐安路交口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

  城角街与工农路交口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

  自强路与华安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北向南

  槐安路与普园街上桥口违反禁止标线由西向东

  时光街与福凯路交口全天禁左由西向东

  华西路与维明大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北向南

  城角街(裕华路-工农路)单行道由北向南

  裕华路与站前街交口违反禁止标线由西向东

  友谊大街与新石中路交口机动车占非机动车道由南向北

  拍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

  新华区(16处)

  位置抓拍违法类型抓拍方向

  新华路与青年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北向南

  兴凯路与永泰中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北向南

  市庄路与中华大街交口禁左(7:00-9:00、17:00-19:00)由南向北、由北向南

  合作路与泰华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北向南

  华西路与康乐街交口全天禁左由南向北

  水源街与永泰街交口全天禁左由东向西

  水源街与宁安路交口全天禁左由东向西

  新华路与西建街交口禁左(7:00-9:00、17:00-19:00)由东向西

  友谊大街与北城路违反禁止标线由南向北

  青年街(新华路-民族路)单行道由南向北

  车辆厂前街(新华路-和平路)单行道由北向南

  水源街(和平路-宁安路)违反禁止标线由南向北

  水源街(宁安路-兴凯路)违反禁止标线由南向北

  西三庄街与翔翼路交口全天禁左由西向东

  新华路与靶场街交口禁左(7:00-9:00、17:00-19:00)由西向东

  中华大街与赵佗路交口违反禁止标线由南向北

  拍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

  裕华区(17处)

  地点名称 方向 违法类型

  槐安路与东二环以东200米博文家园口东向西逆行

  东二环与裕华路东北出口处南向北轧线、逆行

  东二环与裕华路西南出口处北向南轧线、逆行

  东二环与裕华路东南出口处北向南轧线、逆行

  东二环与裕华路西北出口处南向北轧线、逆行

  体育大街与裕翔街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槐安路与雅清街东向西禁止左转(7:00-19:00)

  体育大街与槐中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体育大街与槐北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体育大街与槐岭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华大街与方兴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华大街与槐北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华大街与槐中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设大街与汇通路南北双向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设大街与建强路南向北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设大街与建通街西向东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建设大街与石栾路南向北闯红灯、逆行、轧线、不按车道行驶

(据燕赵晚报、河北公安交管网、大河网等综合)

来源: 长城网综合

关键词:司机,扣分,罚款

责任编辑:刘延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