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骑车移动群发垃圾短信 获利2万获刑7个月
小伙伴们,你们在网上看到的那种电瓶车上带个发射装备,然后到处骑行,强制阻断手机运营商信号,向人群发送自己想要发送的任何信息的事情,在成都发生了…… 8月10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外公布,何某在近日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原因就是何某干了上述事情,触犯刑法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8000元买一台群发短信设备 法官在法庭上查明了事情的经过: 何某一直从事代办信用卡还款业务,通过帮助他人进行信用卡还款的方式赚取收入。为了增加业务量,他用8000元购买了一台可以群发短信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并将该设备安装在电瓶车后座。 从2015年11月中旬起,何某骑着电瓶车在成都市人群密集区域,向不特定人群群发短信,短信内容为:你好!不要再为信用卡到期还款发愁,我公司专业垫资代还、取现,办理提款、取现、移动POS机,如需办理请电186XXXXXXXX。 发送垃圾短信 获利2万余元 2015年12月25日下午,何某利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来福士广场”向周围不特定人群发短信时被民警现场挡获。此时何某已通过该无线电发射设备累计发送短信21563条,获利2万余元。 经鉴定,何某构买的该无线电发射设备属于未取得型号核准、非法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有阻断手机接入运营商基站信号并发送短信的功能,受其影响的GSM手机用户一般会短暂脱网,无法正常使用合法运营商提供的服务。该设备能对中国移动和联通的GXM900MHz的基站设备产生同频干扰。 何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公诉机关以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对何某提起公诉。 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 成都市武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何某擅自使用无法电发射装备和无线电频率,向不特定人群强制群发短信,并造成接受短信的手机脱离网络,干扰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 落入法网后,何某如实陈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在法庭也当庭认罪,法庭认为何某归案后的行为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近日,武侯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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