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7月19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鉴于目前防汛减灾形势异常严峻,决定7月19日21时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滚动制作预警信息并及时发布,做到应急责任人预警信息全覆盖。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第一时间预警到村、到户、到人。 做好转移安置施救。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切实落实防御具体措施。基层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或发现暴雨洪涝、山洪地质灾害征兆后,要按照防御预案,第一时间组织群众撤离危险区,并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活。 强化协调联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根据汛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防汛工作。住建部门及时组织城市的排涝工作;城市管理部门要落实好城区低洼地带、地下空间等易受淹区域的应急度汛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监测,对可能发生的强降雨早预报、早预警、早转移;安监部门要做好安全生产及山区尾矿库的隐患排查和险情处置工作,坚决防止尾矿库垮坝事件的发生;农业部门指导做好农田渍涝防御工作,并与海洋、海事部门共同做好沿海地区港口、码头、海上船只等大风、风暴潮等灾害的防御工作;旅游部门督促相关景区及时关闭。 加强防灾科普宣传。要滚动发布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大风的防御措施,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加强防灾科普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在危险区以及转移路线上设立醒目、固定的标示牌和宣传牌,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切实落实防灾责任。要加强对暴雨洪涝、地质灾害、大风、风暴潮等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各级防灾责任人要深入抢险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督导。市、县、乡、村要层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消除隐患。遇重大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
关键词:河北省,防汛,应急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