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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警方成功破获丰宁“6 .27” 特大盗窃金店案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6-07-18 22: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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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7月18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近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丰宁“6 .27”特大盗窃金店案件成功破获,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王某盗窃的银质手镯。图片由河北省公安厅提供
王某盗窃的银质手镯。图片由河北省公安厅提供

  据悉,2016年6月27日凌晨,承德丰宁满族自治县云龙大世界商场内黄金商铺保险柜被撬盗,3.5万元现金和价值130余万元的黄金、铂金等饰品被盗。案发后,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李国华多次就案件侦办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厅刑侦局王星亮局长坐镇一线指挥案件侦破。

  在破案过程中,刑技人员反复深入案发现场进行勘查,查找与案件相关的痕迹物证,从中搜集各类蛛丝马迹,现场提取各类检材、印迹24种(份),及时对相关物证进行检验鉴定,服务了案件侦破。

  除了物证搜集,专案组还全面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及重要路口的治安卡口,确定了犯罪嫌疑人来去路线,查找犯罪嫌疑人在县城的活动轨迹。经工作发现,6月27日凌晨1时16分许,犯罪嫌疑人骑乘红色直梁两轮摩托车到达案发现场,作案后,于1时39分许乘摩托车逃离现场,逃往内蒙古多伦县方向。

王某盗窃的玉镯。图片由河北省公安厅提供
王某盗窃的玉镯。图片由河北省公安厅提供

  通过与周边地区及省份开展案件串并,专案组发现,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右旗“2013.10.10”特大盗窃金店案(被盗金银物品价值280余万元)、通辽“2012.10.06”特大盗窃金店案(被盗金银物品价值290余万元)两起案件在作案手段、侵害目标、作案方式、嫌疑人体貌特征等方面具备串并条件,极大可能是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所为。随即,专案组派侦技人员赶赴案发地详细了解案情,开展案件串并,进一步拓展信息渠道。

  专案组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行动轨迹、电子物证细心研判,最终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男,45岁,长春市双阳区人)。此人曾于2001年因盗窃汽车、私藏枪支,被判有期徒刑11年。

  7月1日,河北省公安厅刑侦局大要案支队政委孙玉昭、承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孙晓东带领专案民警赶赴吉林省开展工作。7月2日,在吉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在一超市广场内成功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抓获,并在其居住地、车库等地,悉数查获其从丰宁盗走的3.5万元现金、价值130余万元的金饰品,以及撬盗保险柜工具、炼化金饰品器具和作案车辆等涉案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供述了6月27日在丰宁金店盗撬保险柜盗走现金和金饰品的犯罪事实。深挖后,王某又供出另外三起案件:2013年10月10日,王某窜至内蒙古巴林右旗十锣金店,盗取黄金饰品6000余克及珠宝,价值280万余元;2014年8月15日,王某窜至内蒙古和林格尔县盗窃宏鑫首饰金店,盗取黄金饰品2900余克,价值86万余元; 2016年7月1日,王某窜至辽宁公主岭鼎鑫金店,盗窃银质手镯104个和玉石手镯12个,涉案金额4万元。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关键词:抢劫,金店,破案,河北省公安厅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