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河北新闻频道 >> 社会万象

[建设创新型河北]16个政策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陈美冉 2016-07-14 22:57:41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导语:近日,河北省15部门出台《关于扶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等16个文件,内容涉及赋予高校院所机构编制管理、职称评聘、科技立项等更大自主权,改进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推进科研人员分类评价等诸多方面。这些政策采取条目式、清单式体例,力求条条实招,句句干货,力求破解创新难点痛点,打通创新“最后一公里”。

资料图。图片来源于网络

  确保高精尖人才用编,职称评聘、科研经费使用更灵活

  《关于赋予高校和科研院所机构编制更大自主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高校、科研院所在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限额内,可自主设置内设机构和所属教学、科研机构,确定职责任务,对编制在总量内统筹调剂使用、动态管理。设立引进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制度。对于满编的高校、科研院所,成功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使用周转事业编制,确保高精尖人才用编急需。

  《河北省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自主权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科研项目经费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支出之间可以调剂使用。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和博士后、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按规定标准开支劳务费。高校和科研院所自主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高校、科研院所正职和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可以按规定获得现金奖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可自主决定招聘时间,自主制定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公开招聘人才。新规还提出,省属骨干本科院校、省委管理科研单位可自主评审主系列正高级及以下职称。对担任学术职务的高校院系负责人在学术机构兼职及取酬问题,不套用对党政领导干部的规定。

  《关于深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鼓励科技创新创造实施细则(试行)》鼓励单位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在本省范围内兼职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服务企业等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归个人所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可在省内离岗从事科研创新和成果转化工作,实行另册管理,3至5年内在原单位保留人事关系,由原单位继续为其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创业所得收入归个人所有。

  科技型小微企业每年可申领不超过10万元“科技创新券”

  《关于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成功实现重大技术转移和重大成果转化的企业,经认定后,按技术合同实际发生额的2%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支持科技文献共享平台和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向社会开放成效显著的共享平台,每年给予10万元至30万元的运行补助。

  河北省还将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形式,支持全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团队购买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购买技术方案等科技服务,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每年可申领不超过10万元“科技创新券”。 2017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用于建立推行“科技创新券”。

  《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税收优惠和纳税服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获奖人在取得股份、出资比例时,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税前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020年科技创新领域省级政府投资基金达到100亿元

  《关于改进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十三五”期间,省级财政将落实25亿元,支持省属高校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发挥基础研究主力军作用。为支持各类企业提升创新能力。2017年起,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科技专项资金,实行普惠性财政补助和分级奖励,

  加大省级财政注资力度,支持扩大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规模,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领域省级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100亿元。力争到2020年科技创新领域市县政府投资基金总规模达到80亿元。加强河北省政府投资基金与国家基金对接,力争到2020年国家在河北省设立的科技创新领域子基金规模达到50亿元。

  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用于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探索投保贷联动试点、发展科技保险等新型融资工具。力争到2020年全省风险补偿资金总规模达到1.5亿元。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用于落实企业上市奖励政策。

  《河北省扶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基础创新团队,给予连续3年、每年10万元至50万元的稳定性支持。对技术创新团队,取得重大工程技术成果、具有广阔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的,采取奖励性后补助方式,省市两级按1∶1比例给予50万元至20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对产业创新团队,给予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风险投资支持。

  新闻多一点

  河北推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出台实施意见有保障

  《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河北省加工贸易力争实现四个转变——由要素驱动为主向要素驱动与创新驱动相结合转变,由单一加工制造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由加工组装企业向技术、品牌、营销型企业转变,由国际市场为主向国内外市场并重转变。

  创新管理体制简化京津冀加工贸易异地备案手续

  深化加工贸易审批改革。创新环评审批管理体制,支持加工贸易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对加工贸易项目实行“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动态跟踪制度,简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开辟环评审批和验收工作“绿色通道”,促进项目早开工早投产。

  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科学实施检验检疫合格评定程序,进一步简化加工贸易进口原料行政审批及备案手续。简化外发加工备案流程,企业可在外发加工实际发货后3日内向海关备案。简化京津冀加工贸易异地备案手续,企业可不受直属海关跨关区限制,在加工企业所在地直接办理备案手续。

  京津创新主体在河北省设孵化机构将享政策支持

  《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草案)》明确规定,支持京津等省外创新主体在河北省设立分支机构、孵化机构、中介机构、研发机构、科技园区和产业基地以及转化重大科技成果,享受省内各项支持政策。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开发机构与京津等省外创新主体联合开展关键技术研究和技术标准创制,联合设立成果转化基金,联合申请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和产业化项目,联合建设实验室、工程中心、中试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措施,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和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并建立科研单位和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对带技术、带成果、带项目在河北省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京津等省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及其创新创业团队,符合条件的纳入高端人才推进计划,并给予资金支持。

  长城时评

  打造科技创新的“河北磁场”

  2020年跻身创新型省份行列,这既是“军令状”,也是“发令枪”,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需要,是改善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卯足发展后劲的需要,也承载着7000多万燕赵儿女的期盼。

  充分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科研自主权,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行动,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等创新主体的协同创新搭建合作共赢的平台,实现产学研的无缝对接,加快最新科技成果的及时转化,把科研论文真正写在燕赵大地上,把科技成果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

  科技创新的号角已经吹响,树立新理念,抓住新机遇,争取新作为,趟出一条河北发展的新路子,就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方式、创新机制,打造具有强大吸附力的“河北磁场”,从而为实现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凝聚强大合力。(郭雪营)

  科技创新,引领河北发展新常态

  如今的河北省科技创新大会上,新推出的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河北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16个配套实施细则等一揽子“硬政策”,为奋力工作的人们吃了一颗“定心丸”,更为社会及企业的创新撑起了制度“底气”。

  此次在创新大会上的表彰的30个勇于创新的优秀团队,为河北各界的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样本。相信,在他们的带动之下,在燕赵大地,会涌现出更多更好的典型,为实现创新型河北跃上新台阶贡献力量。(郭红玲)

(据长城网、河北日报、河北省科技厅综合)

关键词:创新,政策,科研,扶持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