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
6月22日下午4时,在完成最后一门外语考试后,全省65万余名考生陆续走出考场,为期两天的2016年中考顺利结束。 中考的阅卷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进行。省教育考试院要求,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评卷、登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执行《河北省中考评卷、登统工作规定》,完善工作实施细则,统一评分标准,坚持公正、准确原则,切实提高评卷、核分质量。加强过程管控,制定防范措施和各种突发情况应急预案,确保评卷工作高质高效、安全有序进行。要科学制定、完善录取工作方案,严密录取工作流程,坚持录取原则,严格录取政策和录取标准,实施阳光招生,实现录取现场和工作全程对外公开,及时发布和公开相关信息,确保考生和全社会的知情权。在录取过程中,要主动接受政府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最大限度地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把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此外,记者从石家庄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采用“批次内平行志愿”模式,依据招生范围、招生计划、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考生所填报志愿的顺序进行检索投档,如考生有两个以上符合投档条件的志愿,只投按排序最前面的一个志愿。对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在高中录取时的要求是: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3个“A”且不得有“D”;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考生的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等级不少于2个“A”且不得有“D”。 |
关键词:普通高中,评卷,中考,教育,实施细则 |
责任编辑:李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