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上海合作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简称“上合组织”,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成立,成员国包括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6国。现有蒙古国、巴基斯坦、伊朗、印度、阿富汗5个观察员国,以及白俄罗斯、斯里兰卡和土耳其3个对话伙伴。 上合组织成员国总面积超过3018万平方公里,占欧亚大陆的五分之三。成员国总人口15.25亿。2013年,成员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超过11万亿美元。 上合组织旨在加强成员国睦邻互信和友好合作,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和成员国的经济发展,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它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持所有成员国一律平等,协商解决所有问题;奉行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和对外开放原则;倡导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安全、经济、人文是上合组织的重点合作领域。 上合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在北京的秘书处和设在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的地区反恐怖机构。非常设机构包括元首理事会、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外长理事会、国家协调员理事会及总检察长、国防、经贸、交通、文化、救灾等部门领导人会议。其中,成员国元首理事会是上合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就组织内所有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指示。成员国政府首脑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例会,重点研究组织框架内多边合作的战略与优先方向,解决经济合作等领域的原则和迫切问题,并批准组织的年度预算。 上海合作组织是迄今唯一在中国境内成立、以中国城市命名、总部设在中国境内的区域性国际组织。上合组织与联合国、东盟、独联体等国际或地区组织建立了密切联系并开展合作,是联合国大会观察员。 |
关键词:上海合作组织,联合国,宪章,观察员 |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