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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箱里烧落叶引燃汽车 清运工惹官司

来源: 燕赵晚报 作者:李兵 2016-06-05 10: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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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扫的落叶本应运到指定的垃圾回收站,为图省事,受雇于省会某小区的垃圾清运人王某将落叶倾倒在垃圾箱里点燃,结果引燃了停在附近的五辆私家车,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近日,石市桥西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王某负责某小区的垃圾清运,受雇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今年年初,王某将清扫的落叶倾倒至小区垃圾箱内随后点燃,不成想落叶起火后却引燃了在附近停放的多辆私家车。这其中,居民高先生的爱车受损最重,验损后需支付39892元的修理费。为此,高先生将王某和小区物业一同告上了法庭。

  在审理中,法庭当庭播放的视频可以清晰看到,王某把树叶倒进垃圾箱后将树叶点燃,然后离开。随后垃圾箱内的火势一点点变大,很快就从垃圾箱内烧出,引燃了原告高先生停放在附近的私家车,继而引燃了相邻的另外四辆私家车。高先生称,因为没有相应的消防设施,在消防官兵到来之前,小区物业以及出来救火的住户只得用脸盆、水桶接水救火。等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已经有五辆私家车遭殃。对于自己爱车的损失,高先生认为王某和小区物业都应承担责任。

  对此,被告王某称,自从2008年他开始受雇在小区清理垃圾后,处理落叶一直采用直接焚烧的方式,并且物业公司也从来没有对这种方式有过异议。而物业公司对于自己坐在被告席上也是满腹委屈,物业公司经理李某认为,火灾是由王某引起的,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在清运垃圾过程中点燃垃圾箱内可燃物的行为是导致该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王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物业公司每月给王某清运垃圾费800元,因此王某与物业公司属于雇佣关系,且王某的行为发生在小区物业指示的垃圾清运工作活动当中,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被告物业公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物业公司赔偿原告高先生车辆损失39892元。

关键词:落叶,物业公司,垃圾箱

责任编辑:张岩